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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铝业(6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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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6: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不定期召开,提前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有例外[13] - 会议需2名以上委员出席,议案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8]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任期及调整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4]
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2 16:47
交易基础与限制 -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目的是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4] - 交易只允许与有资格银行进行,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量[4]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提交股东会[6] 业务流程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负责计划制订等工作[8] - 采购及销售等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8]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8] 风险应对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分析上报,财务总监下达指令防风险扩大[13] - 业务存在重大异常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提交报告方案,董事会商讨措施[13] 披露与评估 - 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5]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有效性[15]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11-12 16:47
信息披露管理 - 规范董事等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信息指对股价可能有影响且未公开的[2]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秘负责对外公布[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信息披露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否则追究责任[7]
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2 16:47
担保审批规则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3] -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为特定申请担保人担保[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特定表决通过[11][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关联人担保,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担保额度预计 - 向控股子公司担保,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3][14]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预计未来12个月拟担保对象及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4] 担保管理工作 - 财务部是对外担保管理部门,负责资信调查等工作[18] - 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订立书面合同[18]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18]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和行政部门完善法律手续[18] 担保后续处理 - 财务部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重大事项报告董事会[21]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则报告并补救[21] - 关联人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1] 担保信息披露 - 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23]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23] - 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追究人员责任[23]
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2 16:46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 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 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核心 监督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 ...
华峰铝业(6017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涛)
2025-11-12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经济、会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和高级会计师职称[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禁任情形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遵守法规和业务规则,接受上交所监管[6]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7]
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1-12 16:4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 - 换届议案于2025年11月12日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 -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3] 董事情况 - 陈国桢通过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2%股份[6] - 彭涛、王刚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资格材料获上交所无异议通过[3]
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025-11-12 16:4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 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订本规划,旨在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1、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
华峰铝业(60170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涛)
2025-11-12 16:4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彭涛先生 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 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经济、会计(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 ...
华峰铝业(60170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振华)
2025-11-12 16:4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万振华为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 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经济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