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6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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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锚链:亚星锚链公司章程(2024修订版)
2024-04-22 19: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94亿元,每股面值1元[4][9] - 公司股份总数为95940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信息 - 股东陶安祥股本1.01837385亿元,持股比例37.7176%[9] - 股东陶兴股本2695.3941万元,持股比例9.9829%[9] - 股东任乐天股本1079.9986万元,持股比例4.0000%[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6]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同董事任期,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81] 投资与担保审批 - 对外投资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的比例在10%以下,由董事会审批[84] - 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董事长可经充分论证后决定[84] - 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1][12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30][1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2 19:3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事务,且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提出不再担任该职务,或该委员的实际情况已经不适于担任该职务, 经董事会同意,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2 19:35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条款 | | 修订后条 ...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友法
2024-04-22 19:35
业绩数据 - 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146,684,736.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668,473.61元[16] - 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17,828,380.34元[16] - 2022年度拟每10股派现0.5元,共派4,797.00万元(含税)[16]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1次,独立董事均出席[4][5]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提名、战略等会议[6] 合规情况 - 报告期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违规资金占用[11][12]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无更换情况[15]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规,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7] - 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内控与独董 - 公司强化内控建设,执行程序有效[18] - 独立董事履职,新一年加强合作维护权益[19]
亚星锚链:公证天业关于亚星锚链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9:35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亚星锚链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审计公司认为公司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9] 报告编号 - 亚星锚链相关报告编码为苏24N8JE[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为苏公WI2024IE1148号[2]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22 19:3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 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2 19: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5]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4]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5] 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14]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8:30 - 11:30、14:00 - 17:00[15] 议案信息 - 议案已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7] - 特别决议议案序号为13[1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序号为5、6、7、8、9、10、11、12、13、14、19[10]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序号为8、10[10]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时间为2024 - 2026年[7]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9:35
公司代码:601890 公司简称:亚星锚链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9:3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 效日期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 ...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9:3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6] - 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递交议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1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等[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4] - 1/2以上的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联名书面在会议召开2日前提出延期[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2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讯或传真方式作决议,超时限未表明意见的董事视为不同意[3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会议相关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书面传签等方式召开[2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3]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等[32] -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后应形成书面决议,董事新技术参会事后补签[3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3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3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3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39]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9]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3]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上市地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为准[43]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 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