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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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6030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 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除上述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资并予以发放。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 ...
华立股份(60303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三)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四)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 ...
华立股份(60303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特点,掌 握相关行业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民主公道、廉洁奉公。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职责权利,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设执行总裁 1 名、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 财务总监 1 名,协助总裁工作。公司的经营管理 ...
华立股份(60303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第一条 为保证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若交易标的无活跃市场价 格,应采用成本加成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等符合会计准则的定价方法)。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 ...
华立股份(60303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则以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
华立股份(6030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 ...
华立股份(6030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有效地传递、归集和管理,及 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4、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由于所任 ...
华立股份(6030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 ...
华立股份(6030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 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 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工 作在公司治理、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
华立股份(6030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明确公司(含子公司)及有关人员信息披露的职责范 围和保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东莞市华立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募集资金说明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董事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