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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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18:32
股份相关 - 公司2017年2月24日核准发行3985万股普通股,3月17日在上交所上市[9]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要求[3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7]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殊情况除外[3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7][4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4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权,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诉讼[4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4][7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79]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8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8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0] - 股东违反规定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无表决权[10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投票权[10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02] - 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按普通或特别决议规则表决[104][10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107]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108]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09]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11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1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9]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职权,单项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的贷款等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关联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董事会有权决定[134]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行使职权,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可自行处置并事后报告[13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6]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4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可提前1日,紧急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间要求[14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4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6]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4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项至第(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2]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6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0]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应有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16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66]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16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8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188]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171] -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175]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害,公司或其本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81] - 公司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89] - 现金分红不得少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9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91]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91]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披露相关事项[193] - 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194]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需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94] - 股东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5]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18: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 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大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范围及档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8]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11] -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表[11] - 中介机构受托事项对股价有重大影响应填写档案[12] - 收购人等涉及重大影响事项发起方应填写档案[12] 登记与提交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2]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4] - 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期间重大调整需补充提交[15] 保存与检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 10 年[16] - 董事会秘书每年检查一次知情人交易情况[1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 2 个工作日内报送证监局[18]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会给予相应处分[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 H 股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2]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18:3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6] 会议规则 - 召集人应在 7 日内签发会议通知[10] - 董事会办公室提前 3 日书面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0] - 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一年内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2] 会议记录与纪要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相关人员签字并送交全体委员[17] - 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会议纪要,提交董事会并发送相关方[17] 规则说明 - 术语与《公司章程》相同,涉及 H 股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董事会,经审议通过自 H 股挂牌生效[20]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18: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A股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A股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4个月内且股东会召开日前最少21天完成披露[14]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3个月内完成披露[14] - 月报表需在每月结束后的第5个营业日早市或任何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之前30分钟披露[1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披露[7]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7]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6]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的第一责任人[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0]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1] 特殊披露情况 - 公司无法按时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4]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信息披露时段 - 公司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4个信息披露时段发布文件[39] - 交易日早间披露时段为7:30 - 8:30[39] - 交易日午间披露时段为11:30 - 12:30[39] - 交易日盘后直通公告披露时段为15:30 - 19:00,非直通公告为15:30 - 17:00[39] - 非交易日披露时段为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最后一日13:00 - 17:00[39] 保密与登记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50]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82] 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7] - 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9] 后续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其内容,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81]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48]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57]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18:3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 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至少一名通常居于香港[4][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候选人需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6] -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条件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经其审议[22][23] 董事会各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程序,对人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建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26][2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履职应独立公正,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况应申明回避,必要时辞任[18]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2]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9][3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 出现多种情形独立董事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33]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36] - 公司应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履职涉及的应披露信息,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7]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7]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39] - 制度中“关联交易”含义包含《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39]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H股术语以《联交所上市规则》为准[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41]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26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39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141,893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0,141,89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9] - 董事等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30]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7]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相关诉讼[4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3] - 控股股东等质押和转让股份有相关规定[46][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4]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65] - 部分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部分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1][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说明原因[7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8] - 股东违反规定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92]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93]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3]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9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9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8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 - 公司与非董事等订立管理合同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1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6] - 董事会对贷款等资产处置和担保等事项有决策权限[120] - 董事长在闭会期间有一定交易决策权限[12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有规定[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6] 独立董事相关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0] - 独立董事应自查并提交独立性报告,董事会进行评估并披露[129]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32]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3] - 部分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6]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5]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一名[150]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6]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1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有留存比例要求[169]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70]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10%[172] - 不同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72]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低分红需详细披露原因[174]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72] 会计师事务所与合并分立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1][185][182][185][19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94][195][196]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4][19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7]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176] - 股东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6] 其他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8]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26 18:3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启动发行 H 股股票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2]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聘请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2] -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聘请议案[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聘请议案[6] - 聘请事项尚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瑞昆)
2025-12-26 18: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赵瑞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7]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36个月内受处罚或谴责批评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6][7]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1]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墨西哥新泉增资的公告
2025-12-26 18:30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9月墨西哥新泉营收167916.27万元,净利润13731.24万元[16] - 2025年9 - 30墨西哥新泉资产230223.51万元,负债102727.89万元,负债率44.62%[16] - 2025年1 - 9月新泉香港营收为0,净利润 - 0.99万元[20] - 2025年9 - 30新泉香港资产132530.01万元,负债为0,负债率0%[20] 市场扩张与增资 - 公司拟通过新泉香港对墨西哥新泉增资11800万美元[5] - 增资后新泉香港和公司对墨西哥新泉持股99.75%和0.25%不变[6] - 增资前出资额分别为18054.75万和45.25万美元,增资后为29825.25万和74.75万美元[17] 未来展望 - 本次增资助推进全球化战略,本年度不影响财务经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