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6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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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603200)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2-13 18:01
股票期权激励 -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183名激励对象[11] - 2021年行权价格由16.69元/份调为11.88元/份[6][7][9] - 2021年行权数量由270.20万份调为372.876万份[6] - 2022年注销16.6839万份,可行权158.8521万份[6] - 2023年注销14.5232万份[8] - 2025年注销第三个行权期83.697万份及二期未行权0.884万份[10] - 一期、二期、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5%、30%、25%[11]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收541,439,250.37元,较2020年增长2.14%[14] - 2023年未扣激励成本前归母净利润39,050,916.26元,较2020年增长11.90%[14] 后续计划 - 拟注销84.581万份股票期权[18]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23]
上海洗霸(60320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5-02-13 18:01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41,439,250.37元,较2020年增长2.14%[9] - 2023年未扣激励成本前归母净利润39,050,916.26元,较2020年增长11.90%[9] 期权注销 - 拟注销84.581万份股票期权,含未行权0.884万份[6][10] 业绩目标 - 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营收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8] 时间节点 - 2025年2月13日审议通过注销议案[5][6] - 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9日[6][10]
上海洗霸(603200)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的公告
2025-02-13 18:00
贷款申请 - 2025年2月13日公司审议通过子公司申请不超1.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议案[1] - 贷款期限10年,用于上海基地建设(一期)项目[5] - 抵押方式为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5] 会议情况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炜主持,7名董事均出席[2][3] - 申请贷款议案表决同意票数占比10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5]
上海洗霸(603200)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3 18:00
会议情况 - 上海洗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议案[2] - 因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注销84.581万份股票期权[2][3] 表决结果 -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
上海洗霸(603200)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3 18:00
股票期权 -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4.581万份[2][3]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3] 贷款申请 - 同意全资子公司申请不超1.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3] - 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议案表决通过[4] 会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上海洗霸20250106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2025-01-07 15:20
行业与公司 - 行业涉及电视企业、电池材料、消费电子、低空经济等领域[1][5][6]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固态电池材料、硅碳材料等,涉及多个子公司和合作项目[12][13] 核心观点与论据 - **固态电池材料**:全固态电池材料需求为1G瓦时需要50吨材料,半固态电池材料需求因电池配方不同而有较大差异[1][2] - **市场需求**:低空经济和消费电子是主要应用场景,低空经济可能先于消费电子起量[5][6] - **验证与放量**:固态电池材料已进入材料库验证,半固态电池材料验证进展良好,预计2025年有小规模应用放量[1][4] - **扩产计划**:公司计划从50吨扩产到千吨以上,扩产时间预计为3-4个月,投资规模约1-2亿[7] - **毛利率**:新材料毛利率较高,预计高于公司主业[8] 其他重要内容 - **硅碳材料**:硅碳材料放量速度较快,已进入B样和C样验证阶段,预计2024年有增速,2025年放量[9][10] - **研发投入**: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约3000万,涉及固态和硅碳材料[12] - **子公司与合作**:公司通过子公司和合作项目进行固态和硅碳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65%[12][13] 数据与百分比 - 1G瓦时全固态电池材料需求:50吨[1] - 扩产计划:从50吨到千吨以上[7] - 扩产时间:3-4个月[7] - 投资规模:1-2亿[7] - 研发投入:3000万[12] - 子公司持股比例:固态材料60%,硅碳材料65%[12][13]
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27 15:53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的股本变动, 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相关情况请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等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其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600176A; 名称: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2-11 16:52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4-06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数量为 100.2376 万份,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止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993,536 股,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99.118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 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 ...
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3 17:48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虹口召开[5]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57人,持股86,022,632股,占比49.0227%[4] - 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6]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同意比例99.9241%[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比例99.9528%[7]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8]
上海洗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17:4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4年11月14日决定12月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4] - 11月15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现场会议12月3日14:30在上海召开,网络投票当日9:15 - 15:00[6] 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名,代表83,599,749股,占比47.6419%[7] - 网络投票股东347名,代表2,422,883股,占比1.3808%[7]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357名,代表86,022,632股,占比49.0227%[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5,957,351股,占比99.9241%[13]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85,982,051股,占比99.9528%[14]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