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6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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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1 17: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 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9-01 17:45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参股公司资助另有规定[3] - 五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财务资助规则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4] - 继续向同一对象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需重新审批[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三种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6] - 多部门分工负责资助相关工作,审计部监督合规性[9] 违规处理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1]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1 17: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艺家 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 ...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1 17: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和工作职责相匹配, 同时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 ...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1 17: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 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 协调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公司各事业中心、职能中心、 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各单位")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 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 ...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1 17:45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募投项目实施中支付困难,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资金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7] 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至迟在同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4] 流动资金补充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节余资金审议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16]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鉴证报告披露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4] 核查报告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4]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涉及特定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18]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8]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1 17:4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董事[11]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22] - 提案除特殊情形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对外担保等事项需特定条件通过[25]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发书面通知[12] 董事回避 - 三种情形董事回避表决[26] 职权行使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法定职权集体行使[2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特定会议决议[28] - 利润分配等先依草案,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9][30]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记录含会议日期等,人员签字保存[31] - 决议含通知方式等内容[32] - 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说明[33] 决议执行与通报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4] - 董事执行决议,特定情形及时报告[3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至少十年[36] 规则说明 - 规则为附件,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7]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1 17: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子女;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 ...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1 17:45
第一条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确 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1 17: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