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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6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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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2 17:19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5166 | 证券简称:聚合顺 | 公告编号:2024-07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03 |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 | | 转债代码:111020 |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8,924,63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4.023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 ...
聚合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7:19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楼 9-12 层 邮编:310012 电话:0571-87006666 传真:0571-87006661 网址:www.zjblf.com 二〇二四年九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 ...
聚合顺:锦纶持续景气,公司稳步成长
中泰证券· 2024-09-11 13:59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4H1公司业绩同比高增,实现营业收入35.18亿元,同比+26.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3亿元,同比+52.4%,扣非归母净利润1.47亿元,同比+50.1% [1] - 量价齐升推动业绩增长,2024H1尼龙切片销量26.3万吨,同比+16.9%,均价13373元/吨(税前),同比+8.6% [1] - Q2产销量环比改善,淡季不淡,行业开工率逐月稳中提升,库存、出口量表现向好,PA6 - 己内酰胺平均价差Q3好于Q1,价差有望持续向好 [1] - 在建项目稳步推进,子公司聚合顺鲁化项目预计2024年四季度试运行,转债项目有序推进,聚合顺新材料项目预计2025年6月投产,常德技改项目将提升效率和产能 [1] - 调整盈利预测,预计2024 - 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6亿元、3.78亿元、5.12亿元,对应PE分别为9.6、7.5、5.5倍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财务指标预测 - 预计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0.12亿元、91.84亿元、117.9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17%、31%、28% [1] - 预计2024 - 2026年净利润分别为2.96亿元、3.78亿元、5.1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51%、28%、35% [1] - 预计2024 - 2026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94元、1.20元、1.62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15%、17% [1] 2024H1业绩情况 - 2024H1实现营业收入35.18亿元,同比+26.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3亿元,同比+52.4%,扣非归母净利润1.47亿元,同比+50.1% [1] - Q2实现营业收入18.79亿元,环比+14.7%,同比+25.5%;归母净利润8257万元,环比+17.6%,同比+64.8% [1] 量价情况 - 2024H1尼龙切片销量26.3万吨,同比+16.9%,均价13373元/吨(税前),同比+8.6% [1] - 以产量计,2024H1单吨净利润约578元/吨,同比+126元/吨;单吨净利润约594元/吨,同比+146元/吨、环比+34元/吨 [1] Q2行业情况 - 2024Q2尼龙切片销量14.2万吨,环比+17.4%,同比+17.6%;产量13.9万吨,环比+11%,同比+24.4% [1] - 2024Q1、Q2 PA6季度均价分别为14769元/吨、14714元/吨、13951元/吨;2024年1 - 6月开工率分别为77.78%、82.97%、79.54%、77.67%、78.95%、83.65%、82.25%,出口量分别为4.7、4.8万吨,Q2环比+3%;Q1末、Q2末、Q3至今库存5.1万吨 [1] - 2024Q1、Q2、Q3至今,PA6 - 己内酰胺平均价差分别为1311元/吨、1615元/吨、1322元/吨,Q3表现好于Q1,价差有望持续向好 [1] 在建项目情况 - 子公司聚合顺鲁化“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预计2024年四季度可达到试运行状态 [1] - 转债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有序推进 [1] - 子公司聚合顺新材料“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预计2025年6月投产使用 [1] - “常德技改项目”将提升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并增加产能 [1]
聚合顺: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09-08 15:40
目 录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合顺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 件…………………………………………………………第 6—10 页 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316 号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聚合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要求编 制《以 ...
聚合顺:国泰君安关于聚合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9-08 15: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聚合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文),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8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33,166.52 万元。上 ...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8 15:3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5166 | 证券简称:聚合顺 | 公告编号:2024-06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03 |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 | | 转债代码:111020 |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
聚合顺:国泰君安关于聚合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
2024-09-08 15:38
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杭 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聚合顺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 ...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9-08 15:38
| 证券代码:605166 | 证券简称:聚合顺 | 公告编号:2024-07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03 |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 | | 转债代码:111020 |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 |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聚合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和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赵晋先生、莫余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近日,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合顺")收 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关 于更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指派赵晋先生、陆奇先 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9-08 15:38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文),公司于 2024年7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3,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00万元(其中,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4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24.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3,37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于2024年7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 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均不含税)等发行费用233.48 万元,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用中不应由募集资金承担的税款24.00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6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8号)。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 ...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9-08 15: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合顺")拟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297.76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文),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00 万元 (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该部分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