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688221)

搜索文档
前沿生物(68822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0 00:00
公司业绩 -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的生物医药公司,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34.82%[3] - 公司的核心产品艾可宁成为首个年收入突破亿元的国产抗艾新药[3] - 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14亿元,同比下降21.91%[3]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29亿元,同比减少亏损2,779.97万元[3]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14,249,557.31元,同比增长34.82%[14]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328,964,344.09元,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14] - 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7.51%,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14]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4.96万元,同比增长34.82%[19] - 艾可宁成为首个年收入突破亿元的国产抗艾新药,体现了市场对长效注射类抗艾新药的临床需求与认可[19] 产品发展 - 公司持续推进“自有营销网络+经销商”双渠道建设,选择行业内资质完善、渠道网络下沉的经销商建立终端[21] - 公司已实现全国28个省及直辖市的28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及180余家DTP药房的覆盖[21] - 公司继续执行差异化的产品推广策略,强化艾可宁在个体化治疗方案中的临床获益,患者长期用药意愿不断提升[23] - 公司持续开展针对艾可宁的真实世界临床研究,积累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为临床推广提供理论依据[24] - 艾可宁在多重耐药儿童群体治疗中显示出独特的临床价值[24] - 公司积极参与艾滋病学术大会,多篇基于艾可宁临床价值的稿件被收录[25] 研发项目 - 公司在美国开展FB1002联合疗法的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数据研究和分析[32] - 公司完成了FB4001仿制药的工艺研究并向美国FDA提交注册申请,处于技术审评阶段[34] - 公司完成了FB6001治疗性长效降血脂产品的体外药效研究,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33] 市场前景 - 全球HIV感染者超过3.9亿人,其中2980万人正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64] - 全球抗HIV药物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将达到479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575亿美元[64] - 中国现存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约122.3万名,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比例为92.9%[66] - 中国HIV感染者结构发生改变,部分患者对新药支付能力与支付意愿显著提升[66]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140] -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保持独立,未发生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完整[140] - 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保护投资者利益[141] 薪酬与激励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0%[180]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共向6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181]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份额180万股,实际授予172万股,剩余8万股自动失效[181]
前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9 17:38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4418亿元,净额17.1729亿元[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2亿元,净额1.9567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4293亿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007亿元[4] - 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19亿元[4]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8904亿元[4]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亿元[4] 项目进展 - 2023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对应专户注销[8] - 融合抑制剂项目累计投入1.3788亿元,投入进度为102.17%[24] - 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累计投入1.7635亿元,投入进度为15.18%,II期临床试验已累计入组16例受试者[24][27] - 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累计投入3057.167373万元,投入进度为65.18%,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拟结项[24][28]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815.256052万元,投入进度为101.13%,覆盖全国28个省的28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及180余家DTP药房[24][30] - 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221855718亿元,投入进度为101.82%[24] - 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FB2001累计投入1.349365057亿元,投入进度为68.96%[24] 资金使用相关 - 2022年10月获批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资金补流,2023年9月18日归还[10] - 2023年3月获批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资金补流,2024年1月19日归还[11] - 2022年10月14日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11亿元,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1.2亿元,期限12个月[12] - 2023年9月18日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9亿元,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0.6亿元,期限12个月[12] - 2023年度公司滚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益22326330.46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4.19亿元[14] -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通知存款金额1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1.35%[14] - 浦发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公司稳利产品金额85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1.30%或2.55%或2.75%[14]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16]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17]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19] 未来展望 - 公司拟终止“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3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注射用FB2001原料药和制剂的工艺、质量及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工作[3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在中国和美国的IND申报工作及I期临床试验[3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意开展注射用FB2001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II期临床研究[3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启动注射用FB2001的II/III期临床研究并完成部分受试者入组工作[33]
前沿生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7:3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确认收入114,249,557.31元,2022年为84,740,447.41元[7][23]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465,674,966.17元,2022年为481,276,540.12元[23] - 2023年度研发费用214,231,508.17元,2022年为274,326,777.23元[6][23] - 2023年度营业利润 - 327,732,439.68元,2022年为 - 357,279,070.92元[23] - 2023年度净利润 - 328,964,344.09元,2022年为 - 356,764,082.52元[23]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9.94亿元,较2022年末的21.68亿元下降7.97%[28] - 2023年末负债合计4.48亿元,较2022年末的3.36亿元增长33.00%[29]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5.46亿元,较2022年末的18.32亿元下降15.59%[29] 财务数据变动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4.15亿元,较2022年末的6.90亿元下降39.86%[1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6300.88万元,较2022年末的3613.59万元增长74.37%[19] - 2023年末在建工程6.96亿元,较2022年末的6.23亿元增长11.73%[19] - 2023年末短期借款2.02亿元,较2022年末的1.11亿元增长82.84%[21] 现金流量情况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08,033,003.87元,2022年为81,041,832.92元[24] - 2023年收到的税费返还10,141,351.81元,2022年为56,970,166.52元[24]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171,799.97元,2022年为 -289,042,163.76元[24]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697,179.21元,2022年为 -117,268,151.75元[24]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3,799,142.64元,2022年为398,232,987.07元[24]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研发费用和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6][7]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46]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集团编制报表用人民币[47] -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56] 税收优惠 - 2021 - 2024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169] - 2022 -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100万但不超3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69] - 2023 -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70] - 2023 - 2027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减半征收部分税费,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所得税政策延续[170]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广基
2024-03-29 17:38
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前沿生物药业(南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 观地行使权力。 2023 年度,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17:38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沿 生物")董事会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 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
前沿生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3-29 17:38
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24号 目 景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24 号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前沿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 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9 17:38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选聘应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 - 续聘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审计委员会需进行履职评估[12]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流程与通知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提议主体 - 审计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6] 信息披露与保存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7]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8]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与有效规定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24]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9 17:36
股票发行 - 拟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3]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3] - 发行采用简易程序,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4]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6]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7] - 认购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或18个月[9] 其他要点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10]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13] -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12] - 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11]
前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9 17: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前沿生物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 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99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0 元,共募集资 金 184,41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 171,729.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 ...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9 17:36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技露信 息,所披露的信息真是、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 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提申请披露。 第四条 监事会议事活动以实施日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