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68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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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达(6882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报告披露规定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披露要求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信息披露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及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披露[14][2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配合披露[20][21][22] - 公司重大事件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5][16][17] 披露流程与审核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24] - 定期报告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披露[24] - 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需董事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24] - 涉及经营事项公告需多层审核[24][25] - 公司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性信息文稿需董事会最终签发[24]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3]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有具体地址、邮编、电话和传真[34] -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保证披露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31]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7]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专项文件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40]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0] - 公司关联交易有明确界定[41] - 公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41] - 本制度相关表述含数规定[4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则冲突时按后者执行[4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制度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发布[42]
凯尔达(688255) -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二节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股东 ………………………………………………………………………………………………………………………………………………………………………………………………………………………………………………………………………………………………………… 5 第一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第二节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凯尔达(6882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信息报告范围 - 持股50%以上子公司适用本制度[2] - 持股5%以上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10%需1日内报告[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万或300万且占比达0.1%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超500万且占比达1%需报告[12] - 预计净利润变动超50%或期末净资产为负需报告[15] - 重大亏损等金额达100万以上需报告[18] - 董事等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8] - 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3][24][25]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当日需报告[21]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需预报[28]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需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30] - 需披露信息时董事会秘书应立即组织起草文件并汇报[30] - 证券部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信息[30] 责任主体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负责人[34] - 证券部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34] - 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34]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指定联络人并报备[34]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及修改[45]
凯尔达(6882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保荐机构(如适用)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 会计报 ...
凯尔达(6882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投资审议权限 - 单笔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 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 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5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5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7] - 单笔对外投资成交金额超 5000 万元或占公司市值 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7] 投资管理流程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报公司按权限审批[9] - 投资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和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6] - 财务部每季度汇制投资项目报表并向公司领导报告[17] 投资处置与人员管理 - 满足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9][20]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2] - 派出人员每年与公司签订责任书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4] 审计与信息管理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6]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6]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人员[29][30] - 子公司须设信息披露员与董事会秘书沟通[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凯尔达(6882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 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 ...
凯尔达(6882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审计范围 - 公司内部审计涵盖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等多项职责[10]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4] - 审计部对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评估[10]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17] 审计类型 - 一般审计包括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法人治理结构等多方面情况[14] - 专项审计包括离任审计、舞弊审计等[15] 审计实施 - 审计工作实施前需进行审前调查、确定人员、制定方案等,并发出审计通知[16][17] - 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方式,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8] - 审计中应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并做出审计结论[20] 审计报告与披露 - 审计结束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21]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意见[22]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以项目为单位归档管理,保管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24] 责任与奖惩 - 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处罚,对审计人员奖惩分明[2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凯尔达(68825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管理与发放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标准、考核及管理[4] - 非经营管理岗位董事津贴按年发放[8]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奖金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8] 薪酬构成 - 经营管理岗位任职董事按职务与岗位责任定薪酬[6] - 非经营管理岗位董事(含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奖金组成[9] 调整与生效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等[1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凯尔达(6882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6] - 证券部是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工作[8]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9] 股东权益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可网络直播[10] 活动开展 - 公司可通过网站专栏开展活动并及时更新[12]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3] - 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14] - 公司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16]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18] 信息披露 - 公司每月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活动记录[14]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26][28]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32] - 公司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正式披露[32] 沟通渠道 - 公司应设专门咨询电话,重大事件开通多部[22] 专业聘请 - 公司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现金支付报酬,避免其代表发言[24] 参观管理 - 公司安排参观应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对接待人员培训[20] 资料区分 - 公司应区分宣传资料和客观报道,宣传资料明确标识[30]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股东会制定、修改、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5]
凯尔达(68825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8:36
制度与责任人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 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4] 职责与流程 - 董秘协调独立董事与事务所及管理层沟通[3] - 年报编制审议期,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4] 审计相关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事务所及注会从业资格[4] - 改聘事务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报告[4] 审查与报告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审查程序资料[5] -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5]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