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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管理行为并确保合规性 [1][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持股及买卖行为 [1] - 委托他人代行持股变动行为视同本人行为 [1] 股份定义与交易方式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 如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2] - 股份转让可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 股份变动规则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短线交易规定(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七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 [4] - 核心技术人员转让首发前股份需遵守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等规定 [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增减持股票 [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且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25% [5]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5]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6]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 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需在特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任职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等 [7]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并等待核查反馈 [8]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8] - 减持计划需包括拟减持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内容 [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的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9]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及价格等信息 [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并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10]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需确保其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10] - 违反制度规定可能面临警告、通报批评、撤换处分或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等 [11] - 触犯法律法规的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施行 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2]
凯尔达: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子公司定义与管控目标 - 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企业 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企业[1] - 管控机制旨在加强经营组织、资源利用、资产处理及投资事项的管理控制 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2] - 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参与、管理者选择等股东权利 同时提供指导监督与服务[2] 人事管理机制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委派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实现发展战略[3] - 派驻人员需符合《公司法》及子公司章程任职规定 原则上从公司职员选拔或经社会招聘后先聘为公司职员[3][4] - 派驻人员须定期汇报子公司经营情况 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并出席子公司董事会等会议参与决策[4] 经营与投资决策 - 子公司需在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下制定经营目标 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及投资收益[5] - 对外投资需遵循《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执行前期考察、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评估程序[6] - 涉及资产购买出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按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7] 财务管理规范 - 子公司实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 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 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交全年经营报告及报表[10] - 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避免非经营性占用 超预算开支需申请调整且每半年最多调整一次[10][11] - 对外借款需评估偿债能力并与公司事先沟通 按制度履行审批程序[11] 内部审计与监督 - 子公司需接受定期及不定期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包括内部及外聘审计[12] - 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必须履行离任审计 审计后需提交整改计划及结果报告[12] 信息披露要求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财务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由公司履行披露义务[13] - 会议决议需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 涵盖经营计划、内控制度、重大合同等16类事项[13][14] 绩效考核与约束 - 子公司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备案[15] - 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不履行责任造成损失者需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15]
凯尔达: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总经理任职资格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并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1] - 总经理需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1] - 总经理需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1] - 总经理需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1]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1] -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总经理,但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 -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2] 总经理职责和分工 -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1] - 总经理可在《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范围内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相关事项[2] - 总经理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等经营的合规性负责等职权[2] - 总经理行使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2] - 总经理行使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2] - 总经理行使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制定公司一般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决定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对外捐赠等交易事项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等职权[3] - 总经理行使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等职权[3] - 总经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管理范围,授权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4]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4] -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4] -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4] - 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4] - 财务负责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4] - 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4] - 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4] - 财务负责人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4]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及其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4] - 财务负责人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责任[4] - 财务负责人定期及不定期向总经理或经总经理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4] - 财务负责人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5]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5]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的会议[6]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内容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事项[6] - 总经理办公会议包括工作例会和针对专门事项召开的临时会议,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6]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并主持会议[7]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7] - 总经理办公室须于会议召开两日前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8]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意见一致的,可共同作出决策;意见不一致的,由总经理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后作出决策[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以决议的形式作出,若决议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权限范围内,该决议经总经理签署后发布[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8] 总经理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当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8] - 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8] - 总经理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9] -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公司生产经营条件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事项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9] 考核和奖惩 -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逐步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9]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人员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由于工作上的失职或失误,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情节严重的,应区别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承担经济赔偿、行政处分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 -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9]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9] - 本细则所称"至少"、"内"含本数[10] - 总经理办公会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细则进行修改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10] -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0]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0]
凯尔达: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定位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并作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1] - 主要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管理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 协调与监管机构及媒体的沟通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2][3]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合规 在董事会做出违规决议时需提醒并记录 同时负责信息保密和应对泄密事件 [3]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限制 - 任职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工作经验 [1]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最近3年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2] - 拟聘任人员如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公司需披露原因并提示风险 [2]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4][5] - 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并及时公告聘任信息 [4]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董事会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 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 [6]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查阅所有文件 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4] - 负责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筹备、会议记录、文件保管及决议公告 确保会议程序合规 [7] - 信息披露需符合真实、及时、公平原则 达到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要求 [8]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与行为规范 - 董事会秘书需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赔偿 [9] - 禁止行为包括挪用公司资产、擅自存储资金、违规担保、谋取商业机会、泄露公司秘密等 [9][10] - 出现未能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或泄露机密等情形时 董事会应终止聘任 [9]
凯尔达: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投资者权益 [1][2] 适用对象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纳入合并报表)和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八类主体 [2] - 无法确定报告义务人时 最先知悉重大事项者承担报告义务 [2]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12类交易 需达到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等标准 [3][4] - 关联交易需报告总资产0.1%以上交易 禁止资金拆借、虚假商业汇票等四类行为 [4][5] - 净利润同比变化50%以上、净资产为负等财务重大变化需报告 [7] - 发生单笔损失超100万元的事故、产品遭重大投诉、董事高管被调查等风险事项需报告 [8]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当日报告 并向控股股东发送书面问询函 [8] 报告程序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通过OA/书面/电话方式向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 [11] - 需在部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负责人知悉事项、各方拟谈判三个时点当日进行预报 [11] - 需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原因、合同文本、政府批文等五类材料 [12] - 董事会秘书需在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 确需披露时立即组织起草文件 [13] 保密管理 - 信息知情者应控制在最小范围 证券部需记录知情者范围 [14] - 控股股东在事件难以保密、信息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通知公司 [14] - 涵盖董事、高管、档案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四类保密义务人员 [13] 责任划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证券部为日常工作部门 [15] - 各部门/子公司需指定专门联络人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备 [15] - 未履行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不及时报告、提供虚假信息等五种情形 [17] - 违规可能导致批评、警告、扣除奖金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 [17]
凯尔达: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2]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职 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3] - 制度涵盖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独立性要求 提名选举程序 职责权限 履职保障及公司支持措施 [4][6][10][18] 独立董事设置与任职条件 - 公司设置三名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需符合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条件 [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 会计 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 无重大失信记录 [4] - 禁止存在36个月内证券违法处罚 立案调查 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的人员担任 [4][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 确保足够履职时间 [5] 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禁止与公司存在持股 任职 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 [5] - 独立性自查每年进行 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5] 提名与选举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6] - 提名人需核实被提名人背景 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独立性条件 [6] - 提名材料需报送交易所 若被监管异议不得提交选举 [7][8]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潜在利益冲突事项监督 发表独立意见 可行使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会议等特别职权 [10] - 重大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 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2]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 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可被解除职务 [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可通过沟通 考察等方式履职 [13][1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 人员支持和知情权保障 董事会秘书需协助独立董事履职 [18][1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可获取适当津贴 但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其他利益 [20] - 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降低履职风险 [20]
凯尔达: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薪酬管理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薪酬管理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1] - 遵循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1] - 遵循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1] - 遵循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1]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考核及管理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并进行年度考核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1] - 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 薪酬标准结构 -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2] -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 [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奖金组成年度薪酬计算公式为基本薪酬加年度奖金 [2] - 基本薪酬标准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 - 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审核 [2] 薪酬发放方式 -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3]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度奖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7] - 公司代扣代缴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发放薪酬 [4] - 发生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公司不予发放年度奖金或津贴 [4] 薪酬调整机制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5]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参考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薪资数据 [5] - 参考通胀水平以保持薪资实际购买力不降低 [5] - 参考公司盈利状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5] -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 [5] 其他薪酬事项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履行职责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 - 董事和高管人员请事假病假工伤假及在职学习期间薪资福利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5]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董事会负责解释 [6]
凯尔达: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为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确保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监管要求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 [1] - 关联交易虽未达制度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 公司应参照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 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 [2] - 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规定 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评估机构 [2]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认定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 持股5%以上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 [2] - 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具关联情形的视同关联方 [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 交易时需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 关联交易事项范围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等17类事项 [3][4] - 其中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接受劳务 委托受托销售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为日常关联交易 [3] 关联董事与股东回避程序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 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6]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主动说明并回避 [6]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审批权限为交易金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或不超过300万元 但总经理或其近亲属为交易对方时需董事会审议 [7][8] - 董事会审批权限为交易金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8] - 股东会审批权限为交易金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8]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 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借款 [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应及时披露 [9]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 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 [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按发生额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 达标准适用相应审批规定 [10]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需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 [10] - 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10] 免予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 - 包括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 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证券 依据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 参与公开招标拍卖等9类情形 [10] - 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如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予审议披露 [10] - 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免予审议披露 [10] 关联交易审议职责 - 需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包括运营盈利能力权利瑕疵等 了解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等 [11] - 根据充分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11]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包括价格定价原则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 [12] 关联交易披露内容 - 披露需包括交易概述标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表决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 定价政策及依据 协议主要内容等 [12] - 根据交易类型披露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标的账面值评估值运营情况等所有适用内容 [13] - 需说明交易原因预计获益对财务状况影响 交易对方履约能力 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 [14]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日后新规不一致的按新规执行 [14] - 所称"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以上""内"含本数 "超过""不超过""低于""不足"不含本数 [14]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 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修改亦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5]
凯尔达:聘任王金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22:30
公司人事变动 - 聘任王金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1] 业务结构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工业机器人行业占比69.16% 工业焊接设备行业占比23.8% 其他业务占比5.16% 其他行业占比1.87% [1] 市值数据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0亿元 [1]
凯尔达: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2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16日15点0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1] 审议议案内容 -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 -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 - 议案已通过2025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 投票与登记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A股收盘时登记在册股东 [3] - 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登记文件需在2025年9月12日17:00前送达 [4] - 融资融券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需按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 参会人员范围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出席会议 [3] -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列席会议 [3] - 股东可委托非公司股东代理人参会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