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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3]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5点00分 [1][3] - 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1][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6] 投票安排 -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3]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1] -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账户需按相关规定执行投票程序 [1]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 - 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披露 [2] - 审议事项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2][8] - 累积投票议案涉及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 [8][9] 参会登记方式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30-11:30及13:30-16:30 [6] - 登记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6] - 支持现场登记、信函、传真及邮件方式登记 [5] - 融资融券投资者需持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 投票规则说明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4] -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4] - 选举票数超过拥有票数或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 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投票给不同候选人 [9][10]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先友)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公司治理动态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先友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4] - 提名人声明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1]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广东博力威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 独立性合规声明 - 被提名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超过已发行股份1%且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2] - 被提名人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记录[4] 任职资格合规依据 - 被提名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要求[1][2] -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4] - 提名人已根据科创板监管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4]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98.69万元 [1] - 计提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旨在客观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 [1] - 计提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1]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 - 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86.83万元 [2] -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5万元 [2] - 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76万元 [2] 资产减值损失明细 -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546.56万元 占减值总额的98% [2]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 [2] 财务影响 - 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98.69万元 [2] - 计提不涉及会计方法变更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 数据未经审计 最终以年度审计金额为准 [2] 监督程序 - 监事会认为计提程序合法且依据充分 [3] - 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3] -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先友)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王先友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声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身份的情形 [2] - 候选人声明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声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 合规记录与兼职情况 - 候选人声明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候选人声明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且在广东博力威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6] 履职承诺与资格确认 - 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6]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确保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6]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1] 被提名人资质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副教授职称 在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独立性认定 -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的情形 [2] -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合规性声明 -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任职情况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非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4]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3]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职权调整及财务资助条款新增 [2][4][5] - 变更公司住所为单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 [2] 股本结构变动 - 总股本增加至10,114.95万股,原为10,000万股,增幅1.15% [2][7] - 变动源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1,149,5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 [2]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 - 注册资本条款更新为10,114.95万元人民币 [7] - 法定代表人条款明确董事长为执行事务代表,并规定辞任程序 [8][9]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扩展至包含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0] - 股份转让规则调整,明确财务资助限制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12][27][4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及凭证,但需遵守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14][15] - 新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禁止资金占用及非公允关联交易 [23][24][25] - 股东会职权调整,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增加对发行债券及股权激励的审议权限 [25][26] 会议及表决机制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中"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32][33] - 股东提案权门槛由3%股份降至1% [35] - 网络投票时间明确为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至会议当日15:00 [36] - 特别决议适用范围增加"向他人提供担保超过总资产30%"的情形 [40][41]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正在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1] -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两名非独立董事 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 [1]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张志平先生和郭华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提名王先友先生和刘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其中刘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 选举程序安排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 [2] - 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董事候选人资格 - 所有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 -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董事持股情况 - 张志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7.5万股 [3] - 郭华军先生通过珠海乔戈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5.21万股股份 [5] - 王先友先生和刘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6][7] 董事专业背景 - 张志平先生拥有中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和长江商学院EMBA学位 [3] - 郭华军先生为博士研究生学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 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兼博士生导师 [4] - 王先友先生获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学位 为湘潭大学电化学能源教授、博士生导师 [5]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 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先友和刘勇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未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未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2]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先友和刘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刘勇被提名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 -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 合规性与专业资质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记录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副教授职称 且在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 任职承诺与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且在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6] - 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6] - 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25.91元 募集资金总额6.4775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6821.01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954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其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89.76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已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 - 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监管要求[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东莞凯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1]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2] - 已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1]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截至报告期末 剩余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2]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处理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已整体结项[2]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源于产线优化 集中采购和国产设备替代带来的成本节约[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源于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2]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601亿元 达到承诺投入金额的82.19%[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159.55万元 超承诺投入金额8.74万元[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322.6万元 达到承诺投入金额的72.71%[3] 资金使用合规性 -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2] -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