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68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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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7:14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8月29日[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至2000万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回购进展 - 2024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回购293,900股,占总股本0.07%[2][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回购支付资金1,999,571.76元[4]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40元/股至7.08元/股[2]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9-24 17:58
现金管理决策 - 2023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用不超4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 账户管理 - 近日在中信建投和广发证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 - 理财产品到期且无购买计划时注销专用结算账户[2] 风险管控 - 财务部分析跟踪产品进展,不利时采取保全措施[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监督检查控制风险[3] 影响与收益 - 现金管理不改变用途、不损利益,不影响周转和业务[4] - 现金管理利于提高资金效率、获取理财收益[4]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9-24 17:56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 年 8 月 27 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 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63 元/股 (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和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18:37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2024年9月13日在江苏昆山公司VIP会议室召开[2] - 60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所持表决权占比80.7930%[2] - 公司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4] 议案表决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获通过,普通股股东同意比例99.0801%[5] - 5%以下股东同意比例86.7124%[5] 合规情况 - 北京德恒(杭州)律所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7] - 见证律师为吴迪、毕雅辉[10]
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13 18:37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越科 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 | 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清越科技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 | --- | --- | --- | |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 | 6 |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 | |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 | | | 承诺。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 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依照 | | |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
清越科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8:37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杭】书(2024)第 09007 号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吴迪律师、毕雅辉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06 16:08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1 | 2024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2024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 | 2024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 | |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越科技"或"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 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 ...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04 18:14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9月12日14:00 - 16:00召开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业绩说明会[2][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文字互动[2][3][5] - 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6]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等[5] - 联系人毕晨亮,电话0512 - 57268883,邮箱IR@qingyue - tech.com[7] - 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2] - 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说明会情况及内容[7]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9-02 18:21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8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总持有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9-02 18:18
回购方案 - 回购资金1000 - 2000万元[2][14][15] - 回购价格不超11.63元/股[2][17]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起12个月内[2][11][15] 回购数量 - 按上限2000万测算约171.97万股,占比0.38%[14] - 按下限1000万测算约85.98万股,占比0.19%[14] 时间节点 - 2024年8月14日收到提议[5] - 2024年8月27日董事会通过方案[6][7] 股份结构 - 回购前无限售股占比51.91%,限售股占比48.09%[19] - 按上限回购后无限售股占比51.52%,限售股占比48.48%[19] - 按下限回购后无限售股占比51.72%,限售股占比48.28%[19] 其他要点 - 董监高、控股股东未来3 - 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24] - 回购资金源于超募资金,不影响经营[21] - 拟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用部分注销[26] - 已开立回购专用账户[32] - 授权管理层办理,有效期至事项完毕[29] - 存在方案无法实施、股份注销、条款调整风险[30][31] - 将择机回购并披露信息[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