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68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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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4-23 05:32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围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模式、所处行业状况及财务等信息,还提及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会议决议和第一季度报告等重要事项[5][10][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从事内镜微创诊疗器械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用于消化内镜诊疗领域,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5][7] - 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19.61万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216.40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48.46% [3] 公司经营模式 - 盈利模式为销售内镜诊疗器械等取得收入与成本费用的差额 [5] - 研发模式是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实施“销售一代、研发一代、探索一代”策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临床需求 [5] - 生产模式采取国内备库、海外接单生产,根据订单预测和以销定产制订计划 [6] - 采购模式已制定完善制度,将重点采购工作前置到项目开发阶段 [6] - 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和ODM贴牌,境内以经销为主,境外以贴牌为主,报告期加大境外自有品牌销售 [6] 所处行业情况 - 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为5,184.6亿美元,预计2024 - 2032年复合年增长率为6.3%;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3,700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0,32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12% [10] - 内镜诊疗已成为主流微创治疗手段,2023年全球内镜诊疗器械市场规模为60亿美元,2024 - 2026年年均复合增速为7%;2023年中国内镜诊疗器械市场规模约156亿元,预计2025年增长至约220亿元 [12][13] - 医疗器械行业存在技术、资金、法律、市场和人才门槛 [14] 公司行业地位 - 在全球内镜诊疗市场,波士顿科学、奥林巴斯、库克占据较大份额,公司通过多方面策略构建核心竞争力 [15] -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7项重要政府荣誉 [15] 新技术与发展趋势 - 公司对传统产品进行技术改进,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以AI临床诊断为核心的产品研发,多款产品预计2025年进入注册申报阶段 [16] - 截至2024年末累计申请367项专利,有效授权专利100项,48%以上专利已应用于产品 [17] 财务数据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3,663.41万元,同比增长2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39.37元,同比增加35.06% [19] 重要事项 -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 - 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和季度财务报表等内容 [57]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2 21:31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3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 389 号三楼 30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5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5-04-22 21:31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2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安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夏立安,其基本情况如 下: 夏立安,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21年7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法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2019年5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夏立安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征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21:30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百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 ...
安杰思(68858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21:30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 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不限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 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21:29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 区兴中路 389 号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承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2 21:29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净利润293,393,685.9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17,100,251.82元[3]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不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3] - 拟派发现金红利11,119.61万元[4] 股份情况 - 截至会议日,回购专用账户持股401,898股,扣减后总股本80,576,896股[3] - 2024年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3,096.79万元[4] 其他数据 -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216.40万元,占净利润48.46%[4] -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59,209,169.42元,占累计营收9.30%[8] 决策进展 - 2025年4月21日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待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9][10][4][5][11]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21:2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22 21:27
证券简称:安杰思 证券代码:68858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公司"或"本 公司""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
安杰思(688581) - 关于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5-04-22 21:27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 目录 | | ---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 | | | 信息披露》 | | --- | --- | --- | --- | | 19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20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1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2 | 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 23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24 | 本法律意见 | 指 | 本份《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杰思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