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倍轻松(688793)
icon
搜索文档
倍轻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3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倍轻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 - 公司同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倍轻松: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39
公司治理调整 - 倍轻松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 - 公司同时审议通过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募集资金使用 - 倍轻松通过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议案 [2]
倍轻松(688793.SH):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项目
格隆汇APP· 2025-08-01 20:05
公司资金使用规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议案》[1] - 公司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项目[1] - 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原"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新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将直接由原账户划拨使用款[1] 新项目具体情况 - 新项目名称为"面向实感交互智能的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1] - 新项目内容未在原文中详细披露,但明确为实感交互智能相关技术研发[1] 公司决策流程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于2025年7月3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 议案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过正式决策程序[1]
倍轻松(688793) - 关于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1 19:02
股权结构 - 23名股东签署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宁波倍润51.28%[4] - 宁波倍润直接持有公司0.79%股份,计68.1944万股[4] 权益变动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3.1443%[9][10] - 解除后,持股降至52.3508%[10] -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不触及要约收购[2][11] 相关规定 - 马学军等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等规定[3][13] - 股价低于首发价,马学军等不得减持[2][3][12]
倍轻松(688793)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01 19:02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41万股,每股27.40元,募资422,234,000元,净额358,910,414.09元[1] 项目进展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27,862.02万元,用募资15,089.96万元,已结项[4]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8,801.08万元,用募资8,801.08万元,建设中[4]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资5,010.00万元,用募资4,000.00万元,已结项[4] - 补充营运资金拟用募资8,000.00万元[4] 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资节余2,551.22万元[5] 新项目情况 - 新项目为传感器矩阵搭建与应用研究,2025年7月 - 2027年6月,投资3,000万元[11] - 新项目技术领域为智能传感器等[11] - 公司将信息化节余资金用于新项目[17] 用户与策略 - 公司积累百万级用户健康行为数据[15] - 公司确立“智能健康技术领导者”形象提升高端市场份额[15]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
2025-08-01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普通股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并披露后续方案[16]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会议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6]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3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3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方案实施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4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01 19: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541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945419元,股份总数为85945419股[8][18] - 发起人马学军持股450万股,汪荞青持股50万股,合计500万股[18]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6][107]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5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5]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9: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证券部应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相关人员[26]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证券部应提前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相关人员[2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除披露外还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可批准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对外投资(对外股权投资除外)[18]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33]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3][44]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需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4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明确表决结果[48] - 董事应依会议记录承担决策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5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0]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5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57][58]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8-01 19:01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5] - 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二人的专职审计人员[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8] - 每年结束前二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11] - 重要投资、资产买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5] 审计流程 - 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2] - 实施正式审计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22] 内部控制审计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一次[27]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审计档案管理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30] - 审计档案管理含审计通知书、后续审计资料等[32] - 档案借阅或提供需经董事长批准并登记[32]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任人按情况处理或移送司法[34]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公司查处纠正,构成犯罪移交司法[3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40] - 制度所属公司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39]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8-01 19:01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同样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5] 董高人员股份减持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7][9][11] - 因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8][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增减持[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减持[10]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减持基数[12] 董高人员股份交易规则 - 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需首次买卖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增持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5] - 增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及时报告进展并公告[15] - 减持区间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减持进展并说明关系[15] - 增持期间股本除权、除息调整增持计划并报告披露[15] - 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情况[17] - 所持股份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相关内容[17] - 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内幕交易与违规处理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违规参照规定执行[19] - 买卖股份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违规收益归公司[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