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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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2023年年报及一季报点评:业绩稳健增长,机构业务优异
太平洋· 2024-06-20 17: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30亿元,同比+15.69%;实现归母净利润8.80亿元,同比+25.68% [1][2] - 公司2024年Q1实现营收3.45亿元,同比+13.16%;实现归母净利润2.33亿元,同比+21.49% [2] - 公司2023年实现不良资产处置收入11.12亿元,同比+8.29%,占营收比重为90.43% [3] - 公司利用"大数据+AI技术"开展个贷不良资产管理业务,通过收购和增资获得了老牌电催企业广州回龙51%的股权 [4] -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合伙企业方式,收购了29个个贷不良债权项目,债权本金约106亿元,债权本息约183亿元 [4] - 公司个贷业务在全国五大AMC和60家地方AMC中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4] - 公司分红比例持续保持高位,2021年、2022年现金分红分别为2.9、5.7亿元,分红比例分别为75%、82% [4] 财务指标总结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16.25%、+20.65%、+24.25%;归母净利润10.78亿元、13.38亿元、16.94亿元,同比+22.50%、+24.10%、+26.57% [5] - 预计2024年EPS为0.55元/股,对应PE为11.26倍 [5]
海德股份:2023年年报及一季报点评:业绩稳健增长,机构业务优势
太平洋· 2024-06-20 14:0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30亿元,同比+15.69%;实现归母净利润8.80亿元,同比+25.68% [1][2] - 公司2024年Q1实现营收3.45亿元,同比+13.16%;实现归母净利润2.33亿元,同比+21.49% [2] - 公司2023年实现不良资产处置收入11.12亿元,同比+8.29%,占营收比重为90.43% [3] - 公司利用"大数据+AI技术"开展个贷不良资产管理业务,通过收购和增资获得了老牌电催企业广州回龙51%的股权 [4] -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合伙企业方式,收购了29个个贷不良债权项目,债权本金约106亿元,债权本息约183亿元 [4] - 公司个贷业务在全国五大AMC和60家地方AMC中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4] - 公司分红比例持续保持高位,2021年、2022年现金分红分别为2.9、5.7亿元,分红比例分别为75%、82% [4] 财务指标总结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16.25%、+20.65%、+24.25%;归母净利润10.78亿元、13.38亿元、16.94亿元,同比+22.50%、+24.10%、+26.57% [5] - 预计2024年EPS为0.55元/股,对应PE为11.26倍 [5]
海德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04 17:5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 案一致,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
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5-15 19:4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琼府办[1992] 第 120 号文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1992]第 37 号 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20128947X0。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 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海南省证券委员会 琼证〔1993〕56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 116 号文复审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元, 并于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15 19:4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
海德股份: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9:44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关于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 1 号华润大厦 T4 楼 21 层邮编:030021 21/F,TowerT4,ChinaResourcesBuilding,No.1ChangxingRoad,WanbailinDistrict,Taiyuan,Shanxi 电话/Tel:(+86)(351)7032237/38/39 传真/Fax:(+86)(351)7024340 网址/Website: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郭长渊、鲁悦欣律 师出席了海德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
海德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9:44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3.召开 ...
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5 19:4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 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即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者注 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5-15 19:4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
海德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5-07 18:23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近日,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向浙商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肆亿肆仟万元整(小写 440,000,000.00 元),主债权 期限为十七年。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80 亿元,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