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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0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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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炼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2024年1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其范围包括可能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可能对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称尚未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 体披露,或者尚未被一般投资者能够接触到的全国性报刊、网站等媒体揭露,或 1 / 7 者尚未被一般投资者广泛知悉和理解。 第六条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第一条 为完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
*ST炼石: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名称: 章 程 (2024 年 1 月 18 日修订) 制度编号: LAT-GDDH-001-(第二十七版)-2024 2024-01 发布 签发:熊辉然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 6 |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6 | | 第三节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五章 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年度股东大会 | 10 | | 第三节 临时股东大会 | 10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通知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提案 | 13 | |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 | 第八节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 16 | | 第九节 股东大会决议 | 17 | | 第十节 董事、监事选举程序 | 19 ...
*ST炼石: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
*ST炼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规定的媒体、 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 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 ...
*ST炼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 索引 页码 | | --- | | 鉴证报告 1-2 |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3-4 | ·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XYZH/2024XAAA5F0002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航空")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年1月12日止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管理层的责任 r 炼石航空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提供真实、合法、 ...
*ST炼石: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 由经办人员提出对外信息报送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 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连同保密提示函一起报送。 保密提示函应同报送材料一起列示在报送文件材料签收清单中,报送的材料签收 清单经接收人员签字后报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查。 1 / 2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 重大信息,不得 ...
*ST炼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炼石 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本款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
*ST炼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与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 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 ...
*ST炼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票的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凡开设个人股票账户的,要严格管 理好自己的 ...
*ST炼石: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01-18 20: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 职。 第七条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