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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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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08-13 17:16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尽量避免活动,如需经董事长批准[5] - 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两日通知[6] 说明会规定 - 拟发新股或可转债,可在股东会通知后5日内举行说明会[6] - 业绩说明会等应同时网上直播[6] 信息披露与接待 - 确定提问可答范围,涉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7] - 接待特定对象参观应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问[7]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8] - 再融资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0]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备查登记册[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3]
北京文化(0008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17: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9]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12]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股东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确定主持人[2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一定金额的事项[16] - 上市公司可进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相关操作[17]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表决通过[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2] - 股东未登记但持有效持股证明可出席股东会,但无选举权、提案权和表决权[24] 投票与决议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载明多项内容[41]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董事会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文稿,经审核后披露决议公告[42]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裁组织实施[44] - 派现等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4]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修订,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3]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48]
北京文化(0008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13 17: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9]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8] 减持及信息披露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完成或未完成2日内报告公告[4][7]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新任2日内申报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2日内申报[7][3] 股票买卖限制 - 买卖提前通知董秘核查,报告公告前及重大事件至披露日不得买卖[4][13] 其他规定 - 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3][14] - 办法含数规定、生效执行、解释修订说明[14]
北京文化(0008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13 17:16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4]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董事会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形成决议[17][2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时作专项说明[23] 其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3] - “过”“少于”不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21] 保荐人 -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22]
北京文化(00080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13 17:16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相关主体、人员、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定义 - 制度所指信息是未公开的重大影响信息[3] 保密义务 - 涉密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 - 向外部报送需审批登记,外部不得泄密或利用[3][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生效[5]
北京文化(00080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3 17:16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等负责舆情处理[3][4] - 舆情管理办公室设在证券事务部统筹事务[4]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原则不同[5][6] - 证券事务部建档案并评估危机处理结果[6]
北京文化(0008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3 17:1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异议处理 - 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应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0]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在审核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13] 临时报告处理 - 公司报送不符合要求临时报告应解释原因并承诺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15] 信息披露方式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19] 信息报告部门 - 财务部门报告与公司业绩、利润等有关信息[22] - 投资部门报告与公司收购兼并等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法务、审计部门报告重大合同签订等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各业务部门报告其业务范围内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下属分子公司报告全部未公开重大信息[22] 信息沟通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3] 股东及实控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7] 信息审核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经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审核[31] 信息更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信息保存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信息刊载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需符合证监会规定[34] - 公司定期及临时报告还载于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4] 内幕信息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多类人员[36] - 公司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买卖证券[38] 信息回复 - 定期报告公告前经营数据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复[38] 信息发布限制 - 重大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消息,新闻稿需董事会秘书审稿[38] 信息沟通与披露 - 公司要加强与深交所和证监会信息沟通并及时披露重要信息[4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4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4]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44]
北京文化(00080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3 17:16
战略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会议提前二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9]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6]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6] - 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17] - 多项工作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年度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8]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3]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3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41] - 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9] - 由董事长等提名[49] - 会议提前二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56]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52]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等[4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在成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4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9]
北京文化(000802)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13 17:16
人员任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0][12] 报告与会议 - 总裁应按要求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工作[20][21] - 遇重大事故,总裁及高管应及时报告[21] - 总裁办公会议纪要保管期限为十年[15]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生效[23] - 细则“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3]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23]
北京文化(0008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3 17:1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等需及时向公司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 - 部分重大交易达标准需报告,如涉资产总额占比超10%[6] - 特定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超50%且超5亿需报告[7]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10%需报告[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9] 重大信息管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信息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2] - 重大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上报审批[12]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按规定向证券事务部报告[12] - 证券事务部确定是否公告披露重大事项[12] - 需披露信息的部门或分公司应报备附件[12] 报告时间与进展 - 部门或分公司在特定时点需报告重大事项[13] - 按六种情况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3] 监督与责任 - 证券事务部等发现事项可询问进展,承办方提供资料[14] - 高级管理人员督促信息收集整理[14]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15] - 未及时上报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担责[16] 其他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