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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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002034)季报点评:业绩持续增长 资源化与供热驱动盈利能力提升
新浪财经· 2025-11-02 14:3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5亿元,同比增长5.1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51亿元,同比增长7.61%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70亿元,同比增长13.36%,显示盈利能力显著提速 [2]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4.43% [2] - 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达11.78亿元,同比增长5.61% [2] 主营业务运营 - 生活垃圾处置板块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8.98亿元,同比增长3.63% [2] - 公司在垃圾处理规模未有明显新增的情况下,通过内部降本增效实现利润稳步增长 [2] - 餐厨垃圾处置业务前三季度营收3.28亿元,同比增长7.65% [2] - 餐厨垃圾处置业务新签洛阳、大竹等项目合计处理规模300吨/日 [2] 高附加值业务发展 - 供热业务为公司提供稳健发展保障,截至2025年上半年有14个项目在供热 [2] - 炉渣资源化业务受益于金属价格上涨,成为重要利润增长点 [2] - 2025年上半年湖州、汕头、铜仁、淮北、荆州5个炉渣资源化项目已投产,设计处置规模合计3100吨/日 [2] - 攀枝花、鹿邑、丽水、许昌、舟山等多个炉渣项目正在筹划中 [2] 海外与新兴业务布局 - 公司海外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泰国EPC项目进入设备采购和土建初期阶段 [3] - 越南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规划处理规模600吨/日,标志着海外布局进入实际建设阶段 [3] - 公司严格筛选海外项目,重点探索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沙特等市场,跟踪海外项目15个 [3] - 公司前瞻性布局"算电一体化",湖州零碳智算中心已完成备案,将构建绿色能源闭环 [3] 未来业绩展望 - 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31亿元、35.16亿元、37.29亿元,同比增长4.99%、5.55%、6.05% [3] - 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7亿元、7.22亿元、7.76亿元,同比增长22.43%、5.08%、7.54% [3] - 根据2025年10月30日收盘价,对应PE分别为10.78倍、10.26倍、9.54倍 [3] - 预计公司2025-2027年EPS分别为1.58元、1.66元、1.79元 [3]
旺能环境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低于行业平均,净利润高于行业均值
新浪证券· 2025-10-31 23: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7日,于2004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和办公地址均位于浙江省湖州市 [1] - 公司是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领先企业,专注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备全产业链优势与技术壁垒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环保 - 环境治理 - 固废治理 [1]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55亿元,在35家同行中排名第16位,低于行业平均的33.34亿元,行业中位数为24亿元 [2] - 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为5.57亿元,在35家同行中排名第12位,高于行业平均的3.69亿元,行业中位数为2.13亿元 [2]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41.26%,高于去年同期的39.01%,且显著高于行业平均的25.02% [3] 财务健康状况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49.43%,低于去年同期的53.68%,也低于行业平均的50.06% [3] 管理层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单建明 [4] - 董事长单超2024年薪酬为79.16万元,较2023年的103.25万元减少24.09万元 [4] - 总经理宋平2024年薪酬为66.55万元,较2023年的62.97万元增加3.58万元 [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1.67万户,较上期增加1.12% [5] - 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2.58万股,较上期减少1.11%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九大流通股东,持股511.76万股,相比上期减少327.99万股 [5] 业务亮点与发展战略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多数已投运,通过"提质增效"和"业务优化"实现内生增长 [5] - 固废业务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收入和毛利率稳健增长 [5] - 拓展多元赛道,南太湖项目完成"零碳智算中心"备案 [5] - 14个垃圾发电项目开展供热业务且供热量增长 [5] - 与越南太平省签署固废焚烧厂项目合同 [5] - 南太湖环保完成"零碳智算中心"备案,正推进客户对接 [6] 机构观点与业绩预测 - 华泰证券维持"买入"评级,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7亿元、6.31亿元、6.78亿元,给予2025年15.5倍PE,目标价21.39元 [5] - 国泰海通证券维持"增持"评级,预计2025-2027年净利润分别为6.88亿元、7.18亿元、7.54亿元,给予2025年15倍PE,维持目标价23.45元 [6]
多维领域拓展稳步兑现增量价值 旺能环境Q3净利润同比增长13.36%
全景网· 2025-10-30 09:09
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5亿元,同比增长5.18%,归母净利润5.51亿元,同比增长7.6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78亿元,同比增长5.61% [1]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8.54亿元,同比增长1.74%,归母净利润1.70亿元,同比增长13.36% [1] - 分业务板块看,2025年前三季度生活垃圾处置收入18.98亿元(同比增长3.63%),餐厨垃圾处置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7.65%),再生业务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0.55%),BOT项目建造收入1.00亿元(同比增长53.38%) [1] 运营实力与项目布局 - 公司获得行业最高等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特级运营服务认证",全国仅约10%的焚烧企业通过该认证 [2] - 公司下属五家项目公司已获得一级运营服务认证,构建了高标准的运营矩阵 [2]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国内9个省份及越南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达23170吨/日,其中已建成运营21座32期项目,处理规模21820吨/日,另有安吉改扩建项目750吨/日和越南太平省项目600吨/日处于筹建阶段 [2] 技术融合与创新 - 公司引入阿里云工业大脑,利用人工智能算法与大数据预测分析提升垃圾向绿色电力的转化效率 [3] - 公司在湖州南太湖项目落地"智慧工厂"系统,显著改善项目运行效率 [3] - 公司下属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湖州"零碳智算中心"备案,5月通过浙江省发改委专家评审,被纳入省级算力规划项目清单 [3] 业务模式拓展与政策机遇 - 2025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出台政策允许垃圾焚烧电厂直接向数据中心等高耗能用户供应绿电 [4] - 公司凭借"零碳智算中心"积极推进客户对接,依托南太湖项目2150吨/日的处理能力,实现从ToG供电模式转向ToB直供模式 [4]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有14个垃圾发电项目配套开展供热业务,创造增量营收 [4] 运营效率提升 - 公司推进垃圾库加热技改项目,许昌旺能吨垃圾产汽量提升0.15吨,三台锅炉每日可多产蒸汽699吨,定西环保吨垃圾产汽量提升0.06吨,锅炉每日多产蒸汽50吨 [4][5] - 通过技改提升垃圾发酵效率,优化能源转化效率 [4][5] 产业链延伸与资源化利用 - 公司重点拓展炉渣、飞灰、塑料资源化等协同处置项目,增加协同收益 [5] - 公司在炉渣资源化项目上实现运营模式升级,成立欣能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 [6]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有湖州、汕头、铜仁、淮北、荆州5个炉渣资源化项目投产,合计设计处置规模3100吨/日,上半年累计处理炉渣38万吨,另有攀枝花、鹿邑、丽水、许昌、舟山等项目在筹划中 [6] 行业地位与综合服务能力 - 公司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领域的头部企业,多次获评"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 [2] - 公司将服务领域延伸至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水处理、橡胶再生等多个环境治理细分领域,形成全面的服务能力 [1][6]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30 05:44
公司核心运营数据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79,750.24万度,上网电量67,049.77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3元/度(不含税),垃圾入库量233.54万吨 [23] - 2025年1-9月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31,630.85万度,上网电量194,866.17万度,垃圾入库量684.22万吨,餐厨业务提取油脂24,047.66吨 [23] - 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第三季度供热量28.59万吨,1-9月累计供热量103.32万吨 [23] 业务拓展与项目进展 - 2025年7月公司签署洛阳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改增容项目,新增处理规模200吨/天,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00吨/天,总投资约3,794.10万元,服务费200元/吨 [5] - 2025年9月公司签署大竹县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总规模100吨/日,服务费240元/吨,负责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 [6] - 2025年9月董事会同意申请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7] 公司股权与回购事项 - 大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完成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5,724,356股,占总股本1.32%,成交总金额100,001,927.42元 [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463,900股,占总股本2.18%,成交总金额151,629,481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21.51元/股 [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自2025年9月15日起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9] - 2025年10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5][16][17][18][19][21]
旺能环境(002034.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5.51亿元,同比增长7.61%
智通财经网· 2025-10-29 21:20
智通财经APP讯,旺能环境(002034.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5亿 元,同比增长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亿元,同比增长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4.43%。 ...
旺能环境(00203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10月23日发通知,10月29日召开[4] -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高管列席[4] 报告相关 - 会议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0月30日刊登[5] 制度相关 - 会议通过多项管理制度议案,结果均为9票同意,10月30日刊登[6][7]
旺能环境(00203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6:2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9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53,682,755.32 | ...
旺能环境(002034) -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6:19
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002034,简称为旺能环境[1] - 债券代码128141,简称为旺能转债[1] 会议与制度 -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 - 审议通过制定部分管理制度议案,含五项制度[2] - 制度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2]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3]
旺能环境(0020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6:1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属高管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条件与职责 - 需具财务等专业知识,有五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4]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 - 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签保密协议[11][14] - 原离职后三个月内聘新,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
旺能环境(00203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9 16:19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舆情管理制度[1] 舆情分类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2] 舆情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舆情信息管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6] - 舆情信息处理应遵循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原则[8] - 舆情信息报告需经部门人员报证券部,再报董事会秘书[9] 舆情处置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证券部实时监控[10]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情况、沟通媒体等[10]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或未执行制度规定将被追究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