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泰化学(002092)
icon
搜索文档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2024-10-18 19:09
信息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东,持股增减变化每达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2%以上需报告[5] - 公司无支付能力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需报告[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8] 重大信息界定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发生变化属于重大信息[5] - 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化属于重大信息[5] - 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化属于重大信息[5] - 公司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信息[5] - 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行为属于重大信息[5] 需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1] 交易审议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1]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11]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并提交审议[13] - 与公司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并提交审议[14] 报告流程及责任 - 各部门及子公司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文件当天完成审阅签字[21] - 报告人应在两日内送交与报告信息有关的文件资料[21]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5] 报告时间及方式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29] - 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29]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29]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29]
ST中泰: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4-10-18 19:09
担保情况 -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302,085.95万元,累计担保金额1,055,003.56万元[3][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404057.17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91%,占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3.15%,无逾期担保事项[47] 子公司业绩 - 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6月末净利润8,937.97万元[7] -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末净利润 - 6,815.03万元[10] -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末净利润7.78万元[14] -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末净利润 - 24,599.35万元[17] -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9199008.89万元,2024年1 - 6月为2405188.12万元[42] - 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净利润 - 313.05万元,2024年1 - 6月为69.82万元[30] - 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总额102202.37万元,2024年6月末为81154.11万元[33] - 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净利润34.27万元,2024年1 - 6月为870.36万元[45] - 阿克苏海鸿纺织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30212.42万元,2024年1 - 6月为2880.46万元[46] 子公司股权与注册资本 - 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持股46.60%,注册资本224,300万元[5][7] -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持股59.42%,注册资本24,594.78万元[9][10] -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持股9.74%,注册资本138,536万元[12][14] - 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持股97.7327%,注册资本396,942.7087万元[15][17] - 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持股70.00%,诸城密莎集团、新疆世奥能源科技、苏州欧唐贸易各持股10.00%[20] - 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持股65%,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持股35%,新疆中泰化学出资18292.8571万元[26] -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前者出资60000万元,后者出资40000万元[42]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18 19:0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事及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及监事会的组成 | 3 | | 第三章 | 监事会职权 | 6 | | 第四章 | 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 | 8 | | 第五章 | 监事会会议议事范围 | 10 | | 第六章 | 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 11 | | 第七章 | 附 则 | 1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依法行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18 19:0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月 第三条 董事应当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履行忠实、诚信、勤勉和审慎 之责任和义务,并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应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一)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参加各种公司会议,并按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议事只能通过董事会议的形式进行,董事对外言论应遵从董事会决议,并 保持一致,符合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对外私自发表对董事会决议的不同意见; (三)董事只能在其任职公司、企业报销其因履行所任职公司、企业职务发生的各种 费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化、制度化及内部机构 的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行为守则和责任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1 | ...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4-10-18 19:0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4]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19] - 在审计事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7] - 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分析典型问题并向制度归口部门提完善制度建议[22] - 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建立工作机制[24] - 建立审计档案管理机制,按原则立卷、定期移交[26] 审计项目与方式 - 审计项目包括经常性审计和专项审计,经常性审计一般为季度、半年度、年度审计[17] - 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和联合审计三种审计方式[19] 审计小组与整改 - 审计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大型审计项目组长需编制审计方案[18] - 公司所属公司应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反馈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同无异议[20] - 滥用职权等的内部审计人员交纪检处理并调离岗位[28]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责令改正,严重的报请公司处理责任人[28] - 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等造成资产不实、信息失真,严重的报请公司处理[29] - 公司应支持、保护内部审计人员,受打击报复及时保护并处理责任人[30] 办法说明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办法
2024-10-18 19:09
投资理财审议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6] 流程与期限 - 董事会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7] - 可预计未来12个月投资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限制条件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间不得投资[8]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永久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投资[8]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后12个月内不得投资[8]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负责运作和管理[9] - 审计部门年末全面检查并报告[9] - 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9]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4-10-18 19:0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13]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等[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2]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1] 责任人与制度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事务[2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股东[25] 股东与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 定期报告由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管理部协商时间,报董事长确定后与交易所预约[34] - 定期报告由证券投资部汇总初稿,高管编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4] - 临时公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36] 监督与处罚 - 公司及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督[50] - 因董监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1][52]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2] 其他 - 证券投资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公司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44]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47] - 子公司知悉重大事件应向公司报告[4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9]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29] - 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55] - 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6]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10-18 19:09
股东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召集股东会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5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 - 相关交易成交金额(除特定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特定情况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2][3] -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对外捐赠需股东会审议[3] 董事任职限制与义务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董事离任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长期有效,其他义务一般持续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5] 公司党委与纪委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或5年,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和党委相同[6]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 - 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或2人[6] -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人、必要时设纪委副书记1人[6] 利润与公积金 - 股东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6]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十日内将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7] - 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8]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在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8] - 清算组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8] - 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8]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公司章程》修订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9]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10-18 19:0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新疆中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受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10-18 19:09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0] - 超募资金偿债或永久补流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协议与公告要求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签三方协议后及时公告内容[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董事会通过后2日公告[11] - 补流资金归还专户后2日公告[12]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通过后2日公告[13]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25] 资金存放与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在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不超5日、转回不超2日[16]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20] - 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检查可行性[2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净额10%经同意可使用[2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净额1%年报披露可豁免程序[28]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28] 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28] - 发行证券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前办资产转移手续[17] - 部分募集资金变永久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条件[30] - 内部审计部门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31]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董事会2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32]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2] - 本办法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