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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00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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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00258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舆情制度建设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舆情信息监测采集设在证券部,涵盖境内外互联网载体[8] - 各部室、子公司设联络人报送信息[8] 舆情分类与处置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14] - 一般舆情由董秘等灵活处置[17] - 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控制传播[17] 后续措施 - 重大舆情处置后评估总结改进制度[20] - 违规追究责任,制度董事会通过后实施[22][27]
史丹利(00258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投资范围 -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等[4] 投资限制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6] 审议规则 - 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额度管理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 监督管理 - 资金管理部门建账目核算,负责具体事宜并报送信息[11] - 证券部门负责信息披露[11]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随时调查跟踪[11]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12]
史丹利(00258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资金占用制度 - 建立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4]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禁多种方式提供资金[5][7][8] 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管理,设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0] - 领导小组拟定制度、指导内控等[12] 检查与偿还机制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偿还资金[14]
史丹利(0025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意保密[2][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包括建立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沟通与活动开展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设置专线等[9] - 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1]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2][13]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0]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4] - 媒体宣传和推介由宣传企划部门提供样稿,资料需董事会秘书审核[15] - 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部门与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活动和日常事务[18][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制度、沟通联络等多项职责[19] - 从事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9] 调研与互动易平台管理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调研人员需签署承诺书[22][23]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和应对措施[23]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4] - 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保证公平性,认真及时回复依法合规问题[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批准后实施[29]
史丹利(002588)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依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有国家定价依国家定价,无则参照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适用成本加成法,都不适用则协议定价[12][15]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或不超3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不超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冲突时提交董事会[16]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6]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审议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24]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实际执行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为准履行程序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9]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2]
史丹利(002588)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市值管理 - 制订市值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维护权益[3] - 目的是使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利益和财富增长[6] - 原则包括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常态化[7][8] 管理举措 - 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10] - 内生与外延结合提升质量和价值[13] - 必要时回购或增持维护市值稳定[13] 激励与沟通 - 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5] - 积极与股东沟通,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17] 信息披露 - 合规有效披露信息,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19][20]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行为[26]
史丹利(0025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5][6] 披露流程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9]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登记与追责 - 相关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10年[9]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0]
史丹利(0025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3]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或单位[4] 责任追究原则与情形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5]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6] 处理方式与形式 - 五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7]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 对董事以外内部人员追究责任有六种形式[10] 其他规定 - 内部人员受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10] - 外部人致差错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方案[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11][12]
史丹利(0025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 委员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任董事自动失资格[8] 人员补足与补选 - 人数少于3名,董事会应尽快补足;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事项审议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四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会议方式与通知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8] - 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期限要求,可用快捷方式通知[18][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有效[23][27]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人员为证券部工作人员[30]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34][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其他要求 - 会议通知备附完整议案,授权委托书含必要内容[25][26]
史丹利(0025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2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应考虑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条件[5] - 可采用多种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等[8] - 聘期一年可续聘,完成审计检查合格支付费用[9]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改聘规定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3]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况不得改聘[13] - 拟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信息[1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监督与处罚 - 需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等执行及选聘情况[19] - 董事会可对责任人通报批评[19] - 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9]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9] 其他要求 - 禁止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19] - 审计报告应符合要求,避免明显质量问题[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