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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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智家(00266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9 20:44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用该投票方式[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2] - 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3] - 投票权数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董事人数[3] - 可分别或集中投向候选人,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4] - 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4] - 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有效[4] - 董事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4] 实施细则 -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
TCL智家(002668)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4
财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 结账日规定 - 年度结账日为公历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半年、每季、每月最后一天[9] 财务报告责任与编制 - 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 -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财务报告编制工作[6] 重大与非常规事项 -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以前年度审计调整等,非常规事项包括商誉等[6] 财务报告要求 - 个别财务报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真实可靠[8] 合并财务报告 - 合并财务报告由母公司财务部编制,包括季度、半年度、年度[9] - 母公司应统一合并范围内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10] 会计政策变更 - 未经董事会决议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 -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金额达标准之一,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需特殊处理[12] 财务报告审核与披露 - 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内容实行分级审核,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的数据不能直接对外披露[13] - 母公司证券部协同财务部拟定上市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披露时间并报深交所核准[15] - 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法定代表人等审核并签名,董事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的,公司选符合资质事务所审计并一并对外提供[15] - 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全社会提供[15] 财务报告保存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等应一致并及时归档保存[16] 财务分析与利用 - 公司财务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议共享结果[18] - 财务负责人在财务报告分析利用中起主导作用,审核报告准确性[19] - 公司管理者应重视财务分析报告问题和建议并督促整改[19]
TCL智家(002668) - 筹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4
筹资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 遵循以需定筹等原则[3] 筹资渠道 - 有国家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等[6] 筹资办理 - 银行借款需办财产抵押登记等手续[11] - 商业信用筹资由财务部负责[11] - 租赁筹资由相关部门签合同并结算费用[11] 资金管理 - 分类管理并按用途使用[12] - 达披露标准的筹资事项及时披露[12] 其他规定 - 对外担保按相关制度执行[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TCL智家(00266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披露规则 - 涉及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9] 申请流程 - 申请暂缓、豁免需填审批表和登记表,经审核审批[9] 材料保存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明确制度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3] - 需主动填写登记表并备案存档[23]
TCL智家(002668)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4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投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10]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4]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5]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资金变更 - 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0] 用途改变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保荐人、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信息[22]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达10%及以上还需股东会审议[25]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审议程序[26] 资金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8]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32] - 公司财报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32]
TCL智家(002668) -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4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章 定义及控制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成本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 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成 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成本费用合法、合规,降低 成本,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效性原则 公司应确保每一项成本费用都是为实现公司目标和增加价值所必要的。通过 分析和评估,确定对公司具有最大效益的投入,并将资源集中用于这些领域。 2.经济性原则 公司应追求在相同质量和效果下以最低的成本完成工作。公司做出决策前, 应充分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通过评估和优化生产过程、供应链管理和库存控制等 方面,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3.弹性原则 公司应具备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需 ...
TCL智家(0026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20: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视重要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 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
TCL智家(0026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 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 ...
TCL智家(002668)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4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 及投资行为(下称"投资"),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程序和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服从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合并范围 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 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是指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须经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下列事项: (一) 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
TCL智家(00266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20: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司经 营行为,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公司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参股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