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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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智家:Q3营收48.69亿降2.3%,净利润增27.51%
搜狐财经· 2025-10-29 22:15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8.69亿元,同比下降2.30% [1]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9亿元,同比增长27.51%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43.46亿元,同比增长2.87% [1]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7亿元,同比增长18.45% [1]
TCL智家董事会通过三季度报告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37项核心制度
新浪财经· 2025-10-29 21:50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建制的议案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 [1][4] - 此次调整是为响应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过渡期安排 涉及《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 [4] - 修订后的章程将在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型 [4][6][7] 内部管理制度系统性升级 - 公司对37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涵盖治理架构、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核心领域 [1][5] -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并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5] - 新增《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以接轨监管最新要求 [5] 三季度报告及会议概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已同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1][3] -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7人全部实际出席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2] - 三季度报告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3]
TCL智家(002668.SZ):前三季净利润9.77亿元 同比增长18.45%
格隆汇APP· 2025-10-29 21:40
财务业绩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3.46亿元,同比增长2.87%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7亿元,同比增长18.45% [1] - 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亿元,同比增长16.11% [1]
TCL智家(00266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10-29 21:19
公司基本信息 - 2008年4月11日由中山奥马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 - 2024年5月9日公司名称由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和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8]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多项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部分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0] 股东大会相关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主体请求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时间[1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权登记日等有时间规定[13] - 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4][15]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名推荐[21]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2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有相应责任[23][24] 独立董事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有任职资格、工作时间和连任时间限制[29][30][31] - 独立董事有特别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6][3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要求[4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有相关职责[43][44]
TCL智家(00266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21: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8日15:30召开[1][2]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 - 15:00[2][15][1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68,简称TCL投票[14]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议案[6]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 - 11:30、14:00 - 17:00[9] - 登记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9]
TCL智家(002668)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1:1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送达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 《2025年三季度报告》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5 - 042[2]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TCL智家(002668)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1:15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 智家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 结合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 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
TCL智家:第三季度净利润3.39亿元 同比增长27.51%
第一财经· 2025-10-29 21:0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收为48.69亿元,同比下降2.30% [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3.39亿元,同比增长27.51% [2]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营收为143.46亿元,同比增长2.87% [2]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净利润为9.77亿元,同比增长18.45% [2]
TCL智家(00266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10-29 20:44
担保原则与资料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控风险[3] - 被担保方须提供企业基本资料、审计报告等多项资料[5][6]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8] - 一年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8][9] 董事会审议情形 - 除须股东会审议的担保外,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9][10] 信息披露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需披露进展[16] - 被担保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了解并披露信息[17]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披露追偿情况[17] 保密与权限 - 担保信息未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 未经批准,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7]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19] - 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可向相关人追偿[19] - 董事会违规决议致损失,参加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9] - 经办人员擅自决定致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追偿[19]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TCL智家(00266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9 20:44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4] - 未来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允等原则[8] 关联交易决策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9][10] - 董事会应判断拟提交股东会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14] 关联交易监督 -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使监督权,损害公司利益时应纠正[21][2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担保除外),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担保除外),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比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23]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公司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按预计结果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24]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预计额度[2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