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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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2024-04-25 18:42
业绩数据 - 北京鼓山2024年3月31日资产39007076.49元,负债7558383.95元,净资产31448692.54元[4] - 北京鼓山2024年1 - 3月营收46902240.94元,营业利润755503.73元,净利润683551.68元[4] - 沈阳腾新2024年3月31日资产2848363.65元,负债33740270.77元,净资产 - 30891907.12元[8] - 沈阳腾新2024年1 - 3月营收373962.19元,营业利润 - 218213.33元,净利润 - 224005.53元[8] - 上海闽芝2024年3月31日资产15967619.66元,负债9937791.89元,净资产6029827.77元[9] - 上海闽芝2024年1 - 3月营收42383934.58元,营业利润3418501.04元,净利润2556087.28元[10] - 南京腾新2024年3月31日资产7066968.60元,负债1006489.46元,净资产6060479.14元[11] - 南京腾新2024年1 - 3月营收1572429.97元,营业利润 - 584940.23元,净利润 - 583573.82元[11] - 广州腾新2024年3月31日资产2789.07万元,较2023年末降39.03%[13] - 广州腾新2024年1 - 3月营收1420.68万元,较2023年1 - 12月降87.64%[13] - 成都腾新2024年3月31日资产358.62万元,较2023年末降14.98%[15] - 成都腾新2024年1 - 3月营收13.87万元,较2023年1 - 12月降96.00%[15] - 福建腾新2024年3月31日资产2474.17万元,较2023年末降59.53%[17] - 福建腾新2024年1 - 3月营收9874.91万元,较2023年1 - 12月降77.11%[19] - 武汉海欣2024年3月31日资产359.71万元,较2023年末降5.51%[21] - 武汉海欣2024年1 - 3月营收29.16万元,较2023年1 - 12月降94.27%[21] 公司策略 - 公司拟进行全资子公司间吸收合并,涉及4组共8家子公司[1] - 本次吸收合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会使合并报表范围变化[2] - 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整体吸收合并4家全资子公司,被吸收方法人资格将注销[22] - 本次吸收合并优化管理架构、降成本提效率,不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24]
海欣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5 18:3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 求,对海欣食品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 号),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4,19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045,807.55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 ...
海欣食品: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8:3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 ...
海欣食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8:39
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 门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向银行 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0 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海欣食品(002702) 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 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 ...
海欣食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8:3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及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 ...
海欣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丹)
2024-04-25 18:39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3][5]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6] 报告编制 - 公司编制《2022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12] 议案审议 - 2023年4月19日等会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13][15]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16]
海欣食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8:39
海欣食品(00270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 ...
海欣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25 18:3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简称"海欣食品")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珺文 |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琳 |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1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 ...
海欣食品: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8:3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 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 ...
海欣食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8:39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2] - 各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发行股票、财务决算等[2][3] 审计情况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年度审计报告[6]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