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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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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泗清)
2024-04-23 19:41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独董彭泗清全出席[5] - 2023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3] 业务发展 - 2023年7月子公司购买5架CRJ - 900飞机[9][11] 独董履职 - 2023年独董积极履职,2024年将继续尽责[14][15][18] 信息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11]
华夏航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3 19:4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 首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3]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薪酬与激励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实施[10] 其他规定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0] - 委员及其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0] - “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等[20] - 规则“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规则与国家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22]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华夏航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3 19: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董事会成员中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7]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候选人不符合条件,深交所提异议,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7]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5]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6]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27]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 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3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4]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时应向深交所报告[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8]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障碍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其他规定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39]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华夏航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19:4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 知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 ...
华夏航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19:41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4月公司通过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议案[7] 立信基本情况 - 2023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78名、注会2533名等[1]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46.14亿元等[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 风险与赔偿 - 2023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2][3] - 立信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5]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案承担15%补充赔偿责任[4] 审计费用 - 立信2022、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均为120万元[6]
华夏航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锐)
2024-04-23 19:4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仇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10 月,大学本科学历,获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1998 年 0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PWC ...
华夏航空: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3 19:4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首席执行官(CEO)的职责,保障首席执行 官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高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在履行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 事会负责,并就职责履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联席总裁、董事 会秘书、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本细则规定了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资格和任免程序、 首席执行官的义务和职权、CEO 办公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内容。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华夏航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19:41
业绩总结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内控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100%[6]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7]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9]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1]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1]
华夏航空: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9:41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22 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 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 2 人现场出席(邢宗熙 先生、柳成兴先生),1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罗彤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华夏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证券时报》的《华夏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 ...
华夏航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9:41
公司治理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2] 对外担保 - 2023年为子公司可提供担保额度17.20亿元或等值外币[10]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6笔对外担保事项[10] - 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等[10] -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10] - 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0] 审计与交易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8]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合理[9] 信息披露与内控 -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符合法规,应披尽披[11] -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11] - 内控体系符合经营需求且有效执行[12]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内控实际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