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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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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仍旧承压,多业态拓展保持积极
申万宏源· 2024-04-14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营收同比增长20%[1] - 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4%[1] - 公司新拓展项目中标总金额约18.8亿元[2] - 公司年化合同收入金额为9.7亿元[2] - 公司服务面积达1.7亿平米[3] - 公司持续推动全国化经营布局[3] - 公司各业态收入分布情况:办公物业、公共物业、学校物业、商住物业、航空物业分别占比41%、25%、14%、11%、9%[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新拓展项目中标总金额约18.8亿元[2] - 公司年化合同收入金额为9.7亿元[2] 未来展望 - 公司持续推动全国化经营布局[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服务面积达1.7亿平米[3]
新大正(00296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2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为新大正,股票代码为002968[6] - 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6] - 公司网址为https://www.dzwy.com[6]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7]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7]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126,910,237.11元,同比增长20.35%[8]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60,127,514.06元,同比下降13.83%[8]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231,372.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27%[8]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2,052,215,857.33元,较上年末增长22.87%[8] - 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为1,193,720,733.43元,较上年末增长6.86%[8]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城市服务、创新服务和五大业态,其中城市服务将成为新兴增长极[15] - 公司的五大业态包括航空物业、学校物业、办公及公共物业、医养物业和商住物业[16] - 公司在教育后勤行业取得成绩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认可[26]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发展展望包括实施“业务聚焦”,夯实公建物业领先地位,重构能力,打造差异化竞争能力,以及重构产品研发与运营管理体系,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5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54] - 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运作独立,控股股东行为规范[54]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原董事张乐及廖才勇、原独立董事张洋任期届满不再连任,选举原独立董事刘星为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64] 公司高管团队 - 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66] - 公司首席执行官刘文波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66] - 公司首席数字官于亭先生在互联网和科技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担任多家公司的高管职位[70]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2023年度股份变动情况显示,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138,437股,占比9.67%,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6,807,037股,占比90.33%[196] -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164,800股,其中包括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的限制性股票回购[196]
2023年报点评:现金流改善利润率承压,多业态发展齐头并进
东吴证券· 2024-04-12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全年实现营收31.3亿元,同比增长20.4%[1] - 公司2023年全年归母净利润1.6亿元,同比下降13.8%[1] - 公司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3.4pct至12.8%[1] - 公司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改善至2.26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1] 收入增长 - 公司2023年办公/公共/学校/商住/航空物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9.7%/40.3%/13.9%/11.1%/9.5%[1] 项目及股权情况 - 公司2023年新中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渝中院区等优质项目[1] - 公司2023年回购股份11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 - 公司2023年高管累计增持股份达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1] 分红及预测 - 公司拟每股分红0.285元,分红比例达40.1%[1] - 公司下调2024/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为1.8/2.1亿元,预计2026年归母净利润为2.3亿元[1] 未来展望 - 公司预测2026年的营业总收入将达到5,145亿元,较2023年增长64.7%[3] - 预计2026年的净利润为244亿元,同比增长52.1%[3] - 公司资产总计预计将在2026年达到2,715亿元,较2023年增长32.3%[3]
新大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
2024-04-11 20:5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 ...
新大正: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1 20:50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11月26日收到募集资金44858.16万元,净额43467.30万元[13] - 截至2023年初累计项目投入24848.5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774.91万元[15] - 2023年项目投入9039.6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64.86万元[16] - 截至2023年末累计项目投入33888.1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139.77万元[16] - 应结余募集资金11718.89万元,实际结余11805.21万元,差异-86.32万元[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118052142.55元[18] 项目进展与效益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897.91万元,进度63.62%,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4] -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累计投入5940.00万元,进度100.00%,2023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1083.84万元[24] -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9.55万元,进度7.07%,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4] - 停车场改造及收购四川民兴物业项目拟投入9700万元,累计投入9700万元,进度100%,本年度效益1101.61万元[27] - 收购香市和翔及瑞丽缤南股权项目拟投入7229.50万元,本年度投入5060.65万元,累计投入5060.65万元,进度70%,本年度效益958.24万元[27] - 两项目合计拟投入16929.50万元,本年度投入5060.65万元,累计投入14760.65万元,进度87.19%,本年度效益2059.85万元[27] 资金使用与变更 - 2019年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3870.85万元[26] - 2023年获批使用不超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当年未使用[2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募集资金7229.50万元,累计变更16929.50万元,占比38.95%[24] - 2020年调出9700万元收购四川民兴物业100%股权[27] - 2023年调出7229.50万元收购香市和翔及瑞丽缤南100%股权[28] 项目决策与公告 - 2020年10月13日董事会、10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四川民兴物业议案并公告[27] - 2023年6月11日董事会、6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股权议案并公告[28]
新大正: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1 20:5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61.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48.58 万元 ...
新大正: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1 20:50
业绩总结 - 审计新大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6] - 审计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6] - 审计认为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2023年度情况[11] 数据相关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6618.34万元[17]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6953.97万元[17]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3205.26万元[17]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0367.05万元[17] 公司往来 - 成都嘉峰世界清洁保养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376.57万元[15] - 共创(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97.04万元[15] - 贵阳市大正辉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86.46万元[15] - 贵阳市大正善能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487.30万元[15] - 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3803.82万元[15] - 翔跃(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81.01万元[17] - 新大正(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34.64万元[17] - 新大正(河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10.71万元[17] - 逸兴(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43.80万元[17] - 重庆大正贵博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676.25万元[17] - 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842.65万元[17]
新大正: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20:48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重庆现场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3] 财务相关 -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财务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9] - 拟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单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9]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48.97万元,预计2024年约8258万元[21]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审议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6][7][8][9][11][12][13][14][16][18][19][21] 战略发展 - 拟吸纳曾献彬及四川和翔核心团队参与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缴权[22] - 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战略目标为“公建物业+市政环卫”[22]
新大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
2024-04-11 20:4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8.63%,营收占比98.72%[6] 制度建设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完善内控组织架构[6] - 建立人力资源、内控管理等制度体系[9][10] - 制定《财务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等制度[10][11]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等要求[11] 组织架构 - 设审计内控中心,对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负责[8] - 董事会为内控评价决策和最终责任机构[15] 担保事项 - 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为重庆麟和瑄环保提供3740万元担保[12]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税前利润错报≥5%为重大缺陷等[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损失≥5%为重大缺陷等[18] 检查与评价机制 - 构建多层级内控检查机制,按季度自查监督[14] - 组织年度内控有效性测试自评与综合评价[14] 其他举措 - 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设智慧科创中心[13] - 建立反舞弊机制,设举报专线和邮箱[13] 问题与整改 - 2023年存在未函证供应商等多项内控问题[20][21] - 已对内控问题整改并闭环验收[21]
新大正: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1 20:48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申请不超15亿综合授信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额度可循环使用[1] - 综合授信含流动资金、投资并购等业务,单笔融资无需再报审议[1] 授权事宜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指定代理人办理申请及签署文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