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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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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4-04-11 20:48
资金占用与违规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1] - 2023年度公司未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1] 对外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子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3740万元担保[1]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1] - 对外担保履行必要审议程序且符合法规[2]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洋)
2024-04-11 20: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洋) 本人与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 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 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 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 ...
新大正: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1 20: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5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6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8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第 | 9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0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2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4 ...
新大正: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1 20: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6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同)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包括接受与提供劳务等日常业务往来。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8,258 万元,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 2,548.97 万元。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 波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风控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其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文波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新大正: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1 20:48
审计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2] - 各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3] 审计相关评价 - 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及专业性[4]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经营与财务状况[6] 公司治理 - 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7]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保证审计工作推进[8]
新大正: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1 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
新大正: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1 20: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日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串碑 6BV7FRQPILTS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额 "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大正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大 正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 ...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2024-04-11 20:48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璐)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 议。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 ...
新大正: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11 20:48
股东回报规划 - 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规划[7] - 未来三年为2024 - 2026年[1] 现金分红政策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5]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舒楠)
2024-04-11 20: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舒楠)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1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