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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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1 20:48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 - 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已通过续聘议案[7] 天健相关数据 - 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836人[2][3]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3] - 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同行业审计客户7家[3] - 上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1亿[3] 天健合规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4] - 从业人员近三年受罚涉及50人[4]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20: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现场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 2023 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 2024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
新大正: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1 20:4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大 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大正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
新大正: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1 20:48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申请不超15亿综合授信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额度可循环使用[1] - 综合授信含流动资金、投资并购等业务,单笔融资无需再报审议[1] 授权事宜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指定代理人办理申请及签署文件[2]
新大正: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1 20:48
新策略 - 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拟增加经营范围含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技术研发、翻译服务等[1] - 董事会提请授权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4]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弘)
2024-04-11 20: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弘)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可能存 在的风险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计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交流,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并 1 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2024-04-11 20:48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璐)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 议。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 ...
新大正: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1 20: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8日15:30开始; 2、网络投票: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
新大正:关于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1 20: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 2024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星)
2024-04-11 20:48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通过现场 方式出席会议。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通过通讯方 式列席会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星) 本人与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 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