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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 ...
新大正: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9 15:44
一、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体系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 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 价值。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9 15:42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7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正式施行,公司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5 名(刘星董事、王荣董事、张璐独立董事、梁舒楠独立董事、蒋弘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 ...
新大正: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9 15:42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8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名(许 翔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3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新大 ...
新大正: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15:4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8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1月15日15:30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 ...
新大正: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0-29 15:4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8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43 元/股。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78,92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98%;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734,19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24%。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如国 ...
新大正: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大正物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下称简称"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新大正: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提 高董事会在内控建设、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的决策效率和水平,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新大 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 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风险管理、审计、内控体系等方 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三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应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
新大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9 15:4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8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系根据公司对《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更新,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十六条 …… | 第八十六条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 | 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 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 | |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 | 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 | 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 | 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 | 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
新大正: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6 18:26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7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的《关于提议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李茂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 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 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