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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003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薪酬的构成 (一)董事薪酬 1. 董事长薪酬标准为年薪 100 万元。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基 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绩效年薪基数及年终考核系数计算。除董事长外 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其所担任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 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在子公司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以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得重复领取。 2.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为 10 万元/年(含税), 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北京竞业达数码科 ...
竞业达(00300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北京 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九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 ...
竞业达(00300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
竞业达(0030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8:49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 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 容,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 事会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不能依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时限召开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竞业达(0030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 ...
竞业达(0030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 ...
竞业达(00300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 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保证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 作,及时向公司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信息。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公司提供有关对外投 资、财务 ...
竞业达(003005) -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8:49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 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制度 第五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各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确 定的人员为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部责任人(下 ...
竞业达(0030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8:49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 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他部门、机构 ...
竞业达(003005)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10-27 18:49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票权的 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 行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 通过,并公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需取得独立董事的一致 同意。股东可以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投票权。 第六条 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时,必须就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征集 投票权;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应当将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