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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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海新能科(30007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8:36
财务状况 - 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21,088,870.69元,同比下降73.5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698,858.69元,同比增长15.4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483,995.19元,同比下降1459.10%[5] - 公司总资产为10,611,665,208.80元,较上年末下降2.50%[5] - 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在建工程金额增加至45,212,969.64元[12] - 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及附加减少,导致应交税费金额下降至40,823,000.62元[13] - 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导致长期借款金额下降至93,067,278.91元[14]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521,088,870.6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53%[38] - 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698,858.69元,较上年同期改善15.44%[38] - 公司生物柴油价格延续低迷行情,产品与原料价格的价差处于较小区间,3月中旬生物柴油价格开始有所反弹[38] - 流动资产合计为5,465,843,362.28元,较上期减少146,413,614.21元[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145,821,846.52元,较上期减少126,086,836.40元[40] - 资产总计为10,611,665,208.80元,较上期减少272,500,450.61元[40] - 流动负债合计为3,166,395,228.43元,较上期增加60,133,944.53元[40]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39,187,177.23元,较上期减少152,930,596.15元[40]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806,082,803.14元,较上期减少179,703,798.99元[41] - 营业总收入为521,088,870.69元,较上期减少1,447,168,187.73元[41] - 营业总成本为673,699,281.44元,较上期减少1,494,813,363.48元[41] - 利息支出为45,684,028.52元,较上期增加40,857,498.64元[41] 经营情况 -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16] -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因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5] 现金流量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亏损138,806,134.51元,较上一季度亏损幅度为42.6%[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483,995.19元,较上一季度净增加幅度为-1,52,111,529.77元[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48,825.09元,较上一季度净减少幅度为-807,516,302.70元[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94,033.73元,较上一季度净减少幅度为-806,444,235.31元[45] 财务费用 - 公司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因借款利息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19]
海新能科(30007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8:36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8,415.45万元,主要受产品价格下行和低效资产亏损影响[2] -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实现营业收入23.67亿元,同比增长61.16%[3]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8,648,353,143.25元,同比增长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178,429.44元,同比减少89.55%[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0,590,483.17元,同比增长205.85%;基本每股收益为-0.342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427元[14]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5,277,044,250.91元,同比增长28.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27,907,401.99元,同比减少0.91%[14] 市场形势 - 焦炭需求缩减导致焦炭价格下跌,2023年均值较2022年均值下跌25.56%[4] - 美方焦化净利润亏损4.51亿元,公司已将持有的股权公开挂牌转让[5] - 四川鑫达净利润亏损1.21亿元,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55%股权[5] - 欧盟生物柴油需求波动,长期看潜力巨大,2030年可再生能源份额目标定为45%[30] - 美国生物燃料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全球生物柴油需求量将在2030年突破6,600万吨[30]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生产持续向好,完成海南环宇收购,产量和加工成本均创历史最好成绩[6] - 公司将拓宽生物柴油原料品种和货源,加大原料供应保障力度,提升市场竞争力[6] - 公司持续开展新产品开发、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成本优化,加大研发创新力度[7] - 公司出售部分公司股权,资产质量显著提升,继续推进低效资产处置,提升资产质量[7] 公司产品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柴油生产和销售,产品符合标准,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净排放[33] - 公司环保材料业务包括催化剂、净化剂等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应用于能源化工行业[33] - 公司主要从事美国油气田市场干法、湿法脱硫技术服务及脱硫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34] 公司财务情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653,908,103.25元,2022年为8,648,353,147.31元[16]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184,521.22元,2022年为-27,794,023.53元[16]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27,534.58元,2022年为-52,144,420.59元[16] 公司治理情况 - 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148]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149] -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150]
海新能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 | | 1 | 页眉: | 页眉: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三聚环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海新能 | | | 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 |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 | | |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 |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 | |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 | 《证券法》)、《上市公司 ...
海新能科: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 | | 序号 1 | 原条款 (2023年02月) | 修订后条款 (2024年04月)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4 日 1 ...
海新能科: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 | | 1 | 页眉: | 页眉: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 | | 2 | 细则 | 细则 | |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材 | 第二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 | | |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产生, |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 | | 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规范考核 | 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规 | | |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 范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 | |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海新能科: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4年0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突发 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 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 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 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 ( ...
海新能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该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 ...
海新能科: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三聚环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新能 | | | 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公司") 风险投资的监管,建立审 | "公司") 风险投资的监管,建立 | | | 慎经营、规范操作的风险防范和内 | 审慎经营、规范操作的风险防范和 | | | 控机制,规范公司风险投资及相关 | 内控机制,规范公司风险投资及相 | | | 信息披露行为,实现投资决策的规 | 关信息披露行为,实现投资决策的 | | | 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护投资者 | 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护投 | | | 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 ...
海新能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为 2281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远洋国际二期 E 座 12 层,首 席合伙人为黄锦辉。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 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自 1993 年成立以来,经过 30 余年的长足 发展,培养了一批熟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