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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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4-08-19 20:21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 结及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 股东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本次轮候冻 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 为限 | 委托日期 |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 比例 | 比例 | | | | | | | | 东及其一 | (股) | (%) | (%) | 售股 | | | | | | | 致行动人 | | | | | | | | | | 融海 ...
天晟新材: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7-26 19:57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 保群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其配偶陈翠萍 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核查,刘保群先生的配偶于2024年4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2,400股,成交价格5.95 元;2024年6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价格4.94元,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保群先生的配偶持有公司股票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6%。短线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 日期 | 交易 | 证券名称 | 成交价格(元) | 成交数量( ...
天晟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7-26 19:57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海资产管理公司") 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融海资产管理公司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股股东或 | 本次冻结股 | 持股份 | 总股本 | 是否 | | | | | | | | | | 第一大股 | 份数量 | | | 为限 | | 起始日 | | 到期日 |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
天晟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7:29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上午 9:30 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 中董事吴海宙、徐奕、韩庆军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韩霞、林小钰、刘映、俞建春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之控 ...
天晟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2024-07-26 17:2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 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昊 天")与吉水县商务局签订《先进技术功能性复合涂层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书》(以 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近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与吉水县商务局本着 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常州昊天投资建设先进技术功能性复 合涂层材料项目有关事项订立了合同书。 常州昊天拟在吉水注册江西昊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最终 登记为准),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制造销售先进技术功能性复合 涂层材料产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 ...
天晟新材: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06-07 20:56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到贵部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5 号),按照该问询函的 要求,我们作为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回复如下: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 当,是否识别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适当、有针对性,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1) 说明近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提高盈 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1 1. 2019 年至 2023 年,你公司连续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弥 补亏损金额为 106,542.33 万元。请你公司: (1) 说明近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 ...
天晟新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07 20:54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常州天 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5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根据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 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现将相关 事项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 1 1. 2019 年至 2023 年,你公司连续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弥 补亏损金额为 106,542.33 万元。请你公司: (1) 说明近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并说 ...
天晟新材: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6-05 17:0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涉案的金额:9,8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已 终审裁定,此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重大影响。发明专利权无效行 政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威海维赛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望都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维赛(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 最 高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已终审裁定; (2)发明 ...
天晟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31 16:47
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 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5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 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年报问询函涉 ...
天晟新材: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3 18:41
国枫律股字[2024]C0073 号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