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3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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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3002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的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聘任和解聘,负责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依法召开。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 程》中指定的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自然人,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 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
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 ...
佳讯飞鸿(3002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4]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报告[7]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需报告[12] - 大额银行退票需报告[14] - 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买卖股份增减达1%时2个交易日内报告[16] 报告要求 - 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2个工作日提交文件[18] - 报告重大信息包括相关协议、合同等[14] 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7] - 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7] 其他规定 - 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9]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19] - 制度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并修订[21]
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佳讯飞 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
佳讯飞鸿(3002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
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0][11]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1] - 发现董高违规向董事会通报,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2] - 对违规董高可提罢免建议[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其他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督促整改追责[13] - 董事发现财报问题,董事会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18]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4] -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含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7]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可调查异常[17]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4]
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
佳讯飞鸿(30021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之规定具 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 ...
佳讯飞鸿(30021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或"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 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