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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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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300258) - 2025-04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4-18 23:11
股份与资本 - 2011年8月26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4] - 2020年11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76770753股[4] - 2023年2月15日发行可转换债券980万张,发行总额9.8亿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为481777232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481777232元[4]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提出书面查阅请求,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9]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15]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5]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32]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9]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3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0][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4]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4]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4] - 公司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6] 制度修订 - 公司将按修改内容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49] -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50][51]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于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1] - 拟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三项制度[51] - 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议案及废止《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1]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18 23:09
会议时间 - 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5年5月29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30 - 11:30、13:00 - 15:00[7]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3] 审议事项 -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等9项工作报告及议案[5] - 议案8至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258,简称为“精锻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9日9:15 - 15:00[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9日9:15 - 15:00[13] 信息披露 - 相关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4月19日披露[5][6]
精锻科技(300258)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8 23:09
会议决议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及议案获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7][10][13] -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3] 资金使用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获通过[18] 报告通过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获通过[19]
精锻科技(30025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8 23:0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300258 |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74 |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9 点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由董事长夏汉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
精锻科技(300258)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18 23:08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689,546.70元[6] - 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13,777.01元[6] - 2024年末母公司和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882,050,718.23元、1,656,939,941.93元[6] 分红回购 - 2024年度预计派发48,143,816.38元现金,占净利润30.15%[7] - 2024年度回购股份847,600股,金额约7,582,655.30元[8] - 2022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79,473,332.63元,高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10] 资产占比 - 2023年末、2024年末金融相关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09%、2.62%[11]
精锻科技(30025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3:03
融资情况 - 2023年2月15日发行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总额98,000.00万元,净额96,812.74万元[1] 项目投入 -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项目拟投74,000.00万元,已投47,560.79万元,节余27,373.48万元[3]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拟投22,812.74万元,已投22,835.47万元,节余18.39万元[3] 理财计划 - 拟最高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额度内可滚动使用[5] - 购买期限不超12个月,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含)[7]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6][17] - 保荐机构认为合规且无异议[18][19]
精锻科技(30025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3:03
募资情况 -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76770573万股,发行价每股13.13元,募资100800万元,净额99120.74万元[1]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98000万元,净额96812.74万元[3]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项目累计投入102450.64万元,2023年项目累计投入70396.26万元[9] - 2024年,2020年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投入150.21万元,累计38762.86万元[7] - 2024年,2020年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投入16915.26万元,累计41464.82万元[7] - 2024年,2023年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投入13522.27万元,累计47560.79万元[7] 项目进度 - 2020年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2024年8月结项[17] - 2023年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预定投资完成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17] 资金置换 - 2020年截至11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3048.85万元预先投入“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11月27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19] - 2023年截至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21786.73万元预先投入“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3月17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21] 资金使用 - 公司同意使用最高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15000万元,办理定期存单9000万元[23] - 2024年8月24日同意2020年项目结项,9月完成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 投资进度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投资进度107.59%[32] - 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投资进度101.31%[32] - 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银行贷款投资进度100.10%[35] -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64.27%[35] - 2020年项目偿还银行贷款投资进度99.56%[32]
精锻科技(30025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8 23:03
业绩相关 - 致同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0]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0] 制度建设 -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内部控制机制[16] - 公司建立科学实用的人力资源体系及多元化激励体系[18] - 公司制定采购和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流程控制程序[18,19]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管理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资产[22] - 公司建立多项制度考核各车间,控制工资费用开支[23]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内部信息传递[24] 项目实施 - 公司实施MRP、MPS和MES项目,建立一体化数字化工厂[20] 管理措施 - 公司将销售货款回收率纳入考核,强化账款回收管理[22]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监督检查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3] 缺陷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董监高舞弊等情况[27]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600万元[27] - 财务报告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2%[28] - 财务报告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28]
精锻科技(30025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3:03
理财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4亿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额度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4] - 2025年4月17日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7] 各方态度 - 监事会认为买理财可获回报,不影响业务和中小股东利益[9] - 保荐机构对公司买理财事项无异议[15] 风险与措施 - 理财产品存在利率和政策风险,公司采取风控措施[10]
精锻科技(30025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3:03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业务降低汇率风险[1] - 2025年业务美元额度不超1.2亿、欧元不超2000万、日元不超5亿,额度可滚动[3][4] 风险与控制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客户违约、回款预测三种风险[5] - 公司采取择机结汇和加强账款管理控制风险[6] 审批与意见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开展业务议案[7] - 保荐机构认为业务无重大风险,无异议[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