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300421)

搜索文档
力星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7-29 16:04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4] 须股东会审议情形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8]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股东会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恶化等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应采取补救措施[1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21]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21] 责任追究 -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3] - 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担责后可追偿[23] - 董事会违规决议致损失,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9]
力星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7-29 16:04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4]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9]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6]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9] 补充流动资金限制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募投项目金额差异处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2] 鉴证与审核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2]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23]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4][25] 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办法管理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8]
力星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7-29 16: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 机构、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 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负有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人(即"信息 报告义务人"),负有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获 悉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承办重大信息报告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 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开披露 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 ...
力星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29 16: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 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主要采取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方式。 第五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要讨论公司中期、年终 财务报告及监事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董事和高 ...
力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29 16:04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变更需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0] 董事会会议出席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建议撤换[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4] 董事会会议表决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0]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21]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2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23][24] 董事会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全程录音并事先告知[24]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24] - 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可说明不同意见[27] - 决议公告含相关内容[28] 董事会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29][30]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1]
力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2 15:44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 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500 万元 人民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力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
力星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7-22 15:4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用500万元自有资金在上海浦东设全资子公司力星贸易[2] - 2024年7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占力星贸易股权比例100%[4] 未来展望 - 设立子公司利于打开海外市场,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5] - 投资或受政策、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将防范风险[6]
力星股份: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7-16 17:02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通用 钢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用")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 | | 授权公告日 | | | | 专利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G 基站散热系统用轴 | 发明 | | | | | | | | | | 公司、南 | | | | ZL202011416628.1 | 2020 年 月 | 12 | 07 | 日 | 2024 年 | 07 | 月 | 16 日 | | | 承钢球自动清洗机 | 专利 | | | | | | | | | | 通通 ...
力星股份(30042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6:24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4,057.32万元,同比增长2.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29万元,同比下降8.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69.02万元,同比下降7.1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1.86万元,同比增长196.22%[5] - 公司总资产为188,770.1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41亿元,同比增长3.0%[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54亿元,同比下降8.4%[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2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3%[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8.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13,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为5.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5%[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13,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4元,同比下降23.6%[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为14万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00万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72万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925.23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505.77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339.02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136.63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369.82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707.87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5,000.00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1,000.00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735.36万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301.89万元[17]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7,735.36万元,较期初增长32.02%[7] - 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728.01万元,较期初增长36.35%[7] -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51.72万元,较期初增长129.14%[7] - 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2,630.00万元,较期初增长103.88%[7] -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52.44万元,较期初下降68.67%[7]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9.65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8.83亿元[12]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1.77亿元,应收账款3.31亿元,存货3.36亿元[12]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6.78亿元,无形资产9920万元,商誉5529万元[12]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其中施祥贵持股比例为22.71%,持有6676万股[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其中施祥贵持有1669万股无限售股份[8] - 公司高管持有的限售股份情况,其中施祥贵持有5007万股限售股,每年解锁25%[11] - 公司股东张锡锋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164.6万股[9] - 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的情况[10] -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的情况[10] - 公司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25%[11]
力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6: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 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江苏力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