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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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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25 23:01
关联交易管理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2] - 特定人员应告知关联人情况[2] - 与董事等发生关联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 人员管理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资金挪用问题[2] 制度生效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蓝思科技(30043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23:01
其他应收款 - 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期初16.67万元,期末16.42万元[2] - 蓝思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期初、期末均为10000.00万元[2] - 浏阳磐智咨询有限公司期初1001.40万元,期末489.40万元[2] 长期应收款 - 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期初22272.22万元,期末22279.89万元[2] -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期初43896.93万元,期末44439.93万元[2] 应收账款 - LENS INTERNATIONAL(HK) LIMITED期初643654.35万元,期末885992.79万元[2] - 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期初18856.01万元,期末37717.69万元[2] - 东莞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期初261.38万元,期末159.27万元[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湖南钜宏科技有限公司期初2793.01万元,期末2710.46万元[2] 总计数据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10454.3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804.54[1]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63[1]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0.01[1]
蓝思科技(30043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8-25 23:01
股份发行与股本变更 - 2025年7月9日公开发行262,256,8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1] - 2025年8月3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39,338,400股H股股份[1] - 本次发行H股(包括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使公司总股本增加301,595,200股[1]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4,983,069,781.00元变更为5,284,664,981.00元[1] - 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5,284,664,981股,其中A股普通股4,983,069,781股,H股普通股301,595,200股[4] 董高股份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 - 董事、高管等买入公司股票或股权证券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除外[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起诉[9]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0]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13] - 董事会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10日内未获反馈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14]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7][1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5] - 股东会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应列席并接受质询,可通过网络等方式出席[15]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数两名及以上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前通知相关人员[10][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4日内召集和主持[10][18]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提案[18]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须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1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董事会审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须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11] 规则生效与监督 - 《股东会会议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16][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董事会行使职权应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17]
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25 23:01
募集资金专户与协议 - 公司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4]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募投项目论证与延期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6]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该项目[12] - 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多项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改变用途等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其审议[6]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募集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不得超6个月[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原则上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特殊情况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6]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17] - 现金管理产品应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产品,非保本型不可,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8]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1] 信息披露 - 公司拟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2]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公告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内容[8]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公告相关内容及保荐机构等意见[8] - 公司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应含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等[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项目相关信息[10]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14]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1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15]
蓝思科技(30043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5 23:01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89,622,641股A股,发行价25.44元,募集资金14,999,999,987.04元,净额14,909,150,930.49元[3] 项目投入与利息收入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162,943.02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1,960.36万元[6] - 本期项目投入106,216.97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09.65万元[6]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1,269,159.9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2,370.01万元[6] 资金结余与差异 - 应结余募集资金244,125.11万元,实际结余24,125.11万元,差异220,000.00万元[6] 资金用途变更 - 2022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投入从127,123.43万元增至229,159.04万元[10] - 2024年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投入从229,159.04万元调减至192,546.82万元[12] 专户情况 - 报告期内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期末存续8个,合计余额241,251,101.81元[14][15][16] 闲置资金管理 - 6个账户合计1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 - 1个账户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进行短期资金管理[16] 项目资金调整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经审批后从200,000.00万元变为468,788.68万元[20] - 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从534,532.14万元减至262,496.53万元,减少272,035.61万元[21] - 蓝思长沙(二)园人工智能及工业大数据应用项目募集资金从59,813.69万元减至33,241.06万元,减少26,572.63万元[21]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从229,159.04万元调减至192,546.82万元,减少36,612.22万元,加上利息共减少37,606.90万元[22]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从422,653.36万元调减至322,653.36万元,减少100,000.00万元[22] - 蓝思榔梨工业互联网产业化应用研究开发项目终止,专户剩余17,163.32万元(含利息1,042.43万元)改投入其他子项目[23] 整体资金数据 - 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15.09万元,本期投入106,216.97万元[2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3,378.46万元,比例为30.41%[2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269,159.99万元[28] 项目进度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进度为100.07%,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进度为77.70%,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度为75.83%,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进度为63.8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度为100.11%[28] 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29] 资金归还情况 - 报告期内累计提前归还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29] 期末资金余额 - 截至报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9亿元[2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4125.11万元,其中本金结余1755.1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净额结余22370.01万元[29] 资金管理方式 - 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管理,到期本息转回专户[29] - 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29]
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25 23:01
(2025 年 8 月) | | 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公 | 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公 | | --- | --- | --- | | | 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法律、 | 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法律、 | | |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 | 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 | | | 则、《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 | | | 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应 | 会决议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 | 8 | 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以要求公司作出 | 并可以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 | | | 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及时 | 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 | | 披露。 | 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及时披 | | | 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及时披 | 露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 | | 露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 报告。 | | | 报告。 | | | |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 | 第二十八条 ...
蓝思科技(30043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5 23:00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
蓝思科技(300433)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3:00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3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1:3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思科技办 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专人送 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
蓝思科技(30043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2:59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0:3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思科技办 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 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 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 ...
蓝思科技(300433) -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5 22:59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以 2025 年 8 月 25 日为股份基准日,预计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5,260,227,604 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526,022,760.40 元,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未 经审计净利润的 46.03%。(由于公司尚处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利润分配的股 本基数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分配总额以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施结果为准。) 一、审议程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 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可供分配利润 公 司 2025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