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3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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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公司高级管理层 及信息披露部门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并通过这项工作使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 其核心是处理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1 ...
集智股份(3005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集 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 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 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为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 ...
集智股份(3005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 将有关信息告知公 ...
集智股份(3005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报送及时。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 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 ...
集智股份(3005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 ...
集智股份(30055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53 | | --- |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54 | 英文名称:Hangzhou Jizhi Mechatron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莲池南路 36 号 2 号楼 2001 室,邮 编:3100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015,772 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杭州集智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2017394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78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集智机 ...
集智股份(3005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 ...
集智股份(3005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 内。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 ...
集智股份(3005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杭州集智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 露可能损害公司利 ...
集智股份(3005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