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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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04 21:14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序号 | 内容 | 序号 | 内容 | |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 | 公司 ...
久吾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 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3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在公司网站及 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 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 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 ...
久吾高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04 21:14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 ...
久吾高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Xi{\cal O}\,{\underline{{{-}}}}\,\Xi{\cal J}\,\rlap/\Xi\,\rlap/\Xi\,\rlap/\Xi$$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6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 2 - 第1条 为保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法律、行政法 ...
久吾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04 21:14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下午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
久吾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04 21:14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首席合伙人:余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
久吾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21:14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 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 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价 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
久吾高科: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0404号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久吾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久吾高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认为,久吾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公允反映了久吾高科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久吾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
久吾高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红、朱玉华、王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红、朱玉华、王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 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3 月 3 日 1 ...
久吾高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20:07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对相关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相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