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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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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5-07-03 19:5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取得6项发明专利证书[2] - 多项专利有明确申请日和公告日,如基于多维评价体系的数据迁移方法及装置等[2]
彩讯股份(30063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20:08
公司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 - 选举杨良志为董事长,任期三年[4] - 聘任白琳为总经理等多人任职,任期三年[7][8] 股东持股情况 - 杨良志直接持2160万股,间接持7.2216845亿股[13] - 曾之俊间接持9.2847164亿股[14][15] - 白琳间接持299.9115万股[17]
彩讯股份(300634)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6-27 20:08
会议安排 - 2025年6月10日董事会同意召开股东会,12日发出通知[7] - 2025年6月27日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由董事长主持[7] 参会情况 - 192人参与投票,代表206,548,528股,占比46.0786%[8] 会议审议 - 审议9项议案,含修订章程等[11] - 各项议案审议通过,表决合法有效[15]
彩讯股份(300634)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20:08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192人,代表股份206,548,528股,占比46.0786%[4][5] - 现场参会7人,代表股份204,103,928股,占比45.5332%[5] - 网络投票185人,代表股份2,444,600股,占比0.5454%[5]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88人,代表股份26,523,328股,占比5.9170%[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06,335,828股,占比99.8970%[6] - 《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6,359,028股,占比99.0817%[14] 董事选举 - 杨良志等5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16][17][18][19][20] - 张晓君等3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1][22][23][24] 其他 - 现场会议2025年6月27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2025年6月27日[3]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4]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27日[27]
彩讯股份(300634)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6-27 20:08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2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非职工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 - 第四届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3] 人员变动 - 聘任白琳为总经理等,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4] - 第三届独立董事谢国忠等离任,汪志新不再任副总经理[4][5] 股份持有 - 周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60股,汪志新间接持有4,109,997股[5][6]
彩讯股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21:1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涉及条款包括公司宗旨、注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职责等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及追责条款,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并明确追偿机制 [1] - 调整股东权利义务条款,强调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 - 修改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兜底条款 [2] - 更新经营范围表述,保持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核心业务不变 [2] 公司股份管理 - 明确股份发行原则,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需具有同等发行条件和价格 [2] - 调整股份回购情形,新增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回购的规定 [5] - 修改股份转让限制,规定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7] - 强化短线交易监管,明确6个月内买卖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8] - 新增控股子公司持股限制条款,要求一年内消除持股情形且期间无表决权 [5] 股东会机制调整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调整年度会议召开时限为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20]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等 [12] - 优化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明确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能 [25] - 调整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 [29] - 新增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股东会的规定,完善混合会议模式 [20] 公司治理结构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列出8项禁止性行为包括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17] - 强化实际控制人责任,规定其指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 [18] - 调整对外担保审议标准,连续12个月担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21] - 修改重大交易审议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利润等指标的计算基准 [23] - 新增董事会发行股票授权,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亿元的定向增发 [20]
彩讯股份: 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21:13
薪酬方案调整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 调整方案旨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确保战略目标实现 [1] - 调整后的薪酬方案不涉及独立董事 [1] 适用对象与期限 - 方案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至新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至新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2] 薪酬标准 - 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及工作内容确定 [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 根据具体管理职务 实际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定 [2] - 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 不重复计发 [2] - 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按子公司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2]
彩讯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1 21:1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等程序[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1]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核心职权[2][3] - 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超净资产5%或3000万元)、股权激励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4] - 对外担保事项需满足净资产10%/50%、资产负债率70%等条件时提交股东会审批[4][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9][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18]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要素[14] - 股东会通知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延期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6]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16]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需单独计票[23] - 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22][23]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通过比例及决议内容,涉及类别股的需分别披露[29][31] - 新任董事在选举提案通过当日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规则修改与附则 - 议事规则修改需在法律法规变更、章程修订或股东会决议时启动[34]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彩讯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1 21:13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可能影响证券价格且投资者未获知的重大信息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1] - 董事及高管需对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内幕交易 [2]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需同步报送交易所及指定媒体发布 [2][7] - 定期报告编制时限:年度报告为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中期报告为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季度报告为季度结束1个月内 [9][10] - 临时报告需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披露,涵盖《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类型(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冻结、股权变动等) [13][14] 公平信息披露要求 - 禁止向特定对象(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提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沟通前需签署保密承诺书 [4][12] - 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发布,若出现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需立即披露业绩快报 [11][37] - 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需举行说明会,介绍战略、经营、财务等情况,资料需在公司网站公示 [11][12]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及发布流程,董事及高管需配合提供资料 [19][20][55]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高管编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披露 [18][51]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事件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涉及收购、资产重组等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52][64]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公告 [28][30]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及高管履职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 [25][71]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信息需报备交易所并签署保密协议 [30][78] 违规处理与附则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面临批评、撤职或经济赔偿,涉嫌违法的按《证券法》处罚 [32][87]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 [33]
彩讯股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1 21:1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风险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涵盖公司对外担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1]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 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及程序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评估被担保方经营、财务、资信状况及反担保措施有效性[2] - 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八类情形[2] - 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或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 - 关联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4] 关联担保及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时,对方需提供反担保[4]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独立决策,公司需拒绝违规担保要求[4] -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符合条件时可免于股东会审议[4] 信息披露与持续管理 - 获批担保需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决议及担保总额[4] - 被担保人未按期还款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5]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交易可免于披露及履行程序[5] 担保风险评估与合同管理 - 担保前需由项目部门与财务部门评估风险,审查被担保方资信及还款能力[5] - 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以辅助决策[6] - 担保合同需妥善管理并定期核对,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6] 担保后监控与追偿 - 担保期内需持续监控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7] - 被担保方出现重大风险时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7] - 担保债务到期后需督促还款,必要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追偿[7] - 展期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