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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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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奥飞数据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奥飞数据国际有限公 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基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昇科 技有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呈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丽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广州奥 ...
奥飞数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15: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 ...
奥飞数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1 15: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
奥飞数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1 15: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经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
奥飞数据: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0Z0039号
2024-04-21 15:54
审计报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510Z00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 页码 | |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7 |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5 |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 | - 10 |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 | 140 |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4]510Z00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 ...
奥飞数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20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016,087.6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6,983,912.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 510Z0030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4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3,648,10 ...
奥飞数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1 15:54
【家】 | 容 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0Z00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容诚: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奥飞数据管理层编制了后附 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是奥飞数据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奥飞数据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除了对奥飞数据实施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奥飞数据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 计 ...
奥飞数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15: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财务概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1,328,046.51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21,378,827.98 元。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137,882.80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34,119,792.90 元,公司资本公积为 1,164,464,626.44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300738 |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1 |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 |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奥飞数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海文)
2024-04-21 15:5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奥飞数据: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1 15: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