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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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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 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与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 ...
奥飞数据(3007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 资产、股权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 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公司设 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投资回报。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 理的有关要求,投资 ...
奥飞数据(30073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四)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 ...
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五)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
奥飞数据(3007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0]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决策授权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300万元或占比未超0.5%,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2]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关联交易报告与审查 - 公司遇关联交易书面报告总经理,含关联方等信息[16] - 总经理初审后必要时责成草拟协议并报告董事会[16] 董事会会议与决议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全体董事就程序性问题作决议[21] 独立董事审议 - 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可聘中介出报告[20]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21] 关联董事回避 - 关联交易与董事有利害关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2]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5] - 协议期限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5] 关联交易协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通过后公司与关联人签书面协议[27] - 公司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情况[3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3]
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 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 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 第五条 公司相关具体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
奥飞数据(3007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 ...
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 书。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设立证券部,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等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 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1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 ...
奥飞数据(30073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 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
奥飞数据(30073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 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