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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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博 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上 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 ...
罗博特科: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2024-07-03 17:11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2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以及获授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 ...
罗博特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增补[5] 会议相关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合理时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9] 其他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 会议记录等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19]
罗博特科: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 ...
罗博特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 ...
罗博特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审议决策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7] - 公司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7] - 出席者负保密义务[8] - 应停止履职的独立董事意见和表决无效[10]
罗博特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 ...
罗博特科: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3 17: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及数量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7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之 法律意见书 致: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法律意见书引言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实行限 制性股票激励 ...
罗博特科: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 ...
罗博特科: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3 17:11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星期 五)下午 15: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4 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