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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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
罗博特科: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投票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757,创业板投票代码为350757,投票简称为罗博投票[10] - 深交所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9]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时间要求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7] - 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6] - 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 应在股东会网络投票前一个交易日核对并确认投票信息[7] 投票规则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及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0] - 股东多账户或多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15][17][19] 投票流程 - 委托信息公司合并计算投票,结束后发送数据[21]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21] - 按规定披露律师法律意见书及表决结果[21] 查询方式 - 股东会结束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21]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一年内结果[22] 其他事项 - 维护技术系统确保网络投票渠道畅通[22] - 细则“以上”含本数[24] - 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4]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4]
罗博特科: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 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审部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和合法合规。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 ...
罗博特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罗博特科: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 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 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监事应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承担的保密义务在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后仍然 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罗博特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 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
罗博特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 ...
罗博特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 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罗博特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
罗博特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3 17:11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5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 博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以及获授 第一类、第二类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