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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16:15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三路 1 号东莞市鸿富瀚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佑礼先生主持。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 大额存单以及 ...
鸿富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16:1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黄延禄 张振煌 刘善敏 2023 年 10 月 2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 ...
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0 16: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743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 万股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1,449,9 ...
鸿富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16:13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三路 1 号东莞市鸿富瀚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定概主 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故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 相应调整。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长张定武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
鸿富瀚: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0 16:13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二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一刘巍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同时,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具 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 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
鸿富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6:1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 企管人事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鸿富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6:1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
鸿富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0-20 16:13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审议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 数,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
鸿富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4 17:56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事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 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 ...
鸿富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4 17:56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