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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11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4 18:37
公司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80亿元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制造业占比95.04%,其他业务占比4.96% [1] 行业观察 - 公司所处行业海外订单猛增246%,业务覆盖50多国和地区 [1] - 行业存在以亏本价销售的现象,需警惕恶性竞争扩展至海外市场的风险 [1]
鸿富瀚(3010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 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 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委托理财、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认定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2025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
鸿富瀚(301086)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1] 年报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报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2] 差错处理要求 - 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等应如实更正并问责[3]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遵守规定并审计[4] 责任追究相关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责任追究执行[4] - 责任承担形式有责令检讨等[6][9] - 情节恶劣从严处理,有效阻止后果从轻或免罚[7][8]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公告披露[1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鸿富瀚(30108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审计委员 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 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 ...
鸿富瀚(3010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 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4][17] 交易决策标准 - 董事会获授权批准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7] - 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或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9] - 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与财务资助决策 - 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达公司章程规定标准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董事会运作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2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5] -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提案应符合相关条件[2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29]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31]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36]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36]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7]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8]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3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4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4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2] - 董事会会议应全程录音[4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4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6] - 与会人员对未公开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4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并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49]
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下设组织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工作组,成员含相关人员[6]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时间不同[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其他 - 讨论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7]
鸿富瀚(3010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工作负责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 披露重大事项等情况需向深交所报备或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2][13] 流程与义务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等环节[14] - 公司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相关人员负保密义务[16] -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17] 违规处理 - 内部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部门备案[20] - 非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提请监管处罚或法律诉讼[20] 其他 - 公司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2]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并适时更新,自审议通过生效[22][23]
鸿富瀚(301086)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8:1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份,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行为约束 - 不得利用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转让股份前需解决违规占用资金、违法违规担保等问题[8] - 作出的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11]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10][12][14][15]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3] 赔偿责任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应主动用股权及其他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6] 股份出售规定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应提前公告[21] - 出售股份致持股低于50%或30%等情形及特定业绩情况应刊登减持计划公告[24] - 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 受处分拟出售股份应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公告[23] 控制权转让与质押 - 转让控制权时应协调新老股东更换,确保过渡稳定[21] - 质押股份应考虑对公司影响,资信恶化及时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