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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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收盘下跌1.25%,滚动市盈率65.94倍,总市值37.77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6-03 17:49
公司股价及估值 - 6月3日收盘价为29 9元 下跌1 25% 滚动市盈率65 94倍 总市值37 77亿元 [1] - 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50 80倍和行业中值36 71倍 在行业中排名第97位 [1] - 6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74 19万元 近5日累计净流出6616 67万元 [1] 公司主营业务及资质 - 主营业务为直接接触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覆膜胶塞和常规胶塞 [2] - 公司技术中心201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 2014年参与国家药典标准制定 [2] - 2020年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覆膜胶塞产品通过美国FDA的DMF备案 [2] - 2022年参与国家药监局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写 疫苗抗体类项目获江苏省创新项目 [2] - 2023年获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和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称号 2024年获江苏省智能制造工厂称号 [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 46亿元 同比增长15 03% 净利润1837 92万元 同比增长72 10% [3] - 销售毛利率为37 68% [3] - 公司市净率1 67倍 低于行业平均4 67倍和行业中值2 48倍 [3] 行业对比 - 行业平均总市值108 36亿元 行业中值50 19亿元 公司总市值37 77亿元低于平均水平 [3] -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 天益医疗PE为负1758 71倍 澳华内镜PE为负655 90倍 诺唯赞PE为负427 65倍 [3]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1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
华兰股份(3010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1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
华兰股份(3010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华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处键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此处键入]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 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 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对监管部门、证券公司、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 和服务工作。 董 ...
华兰股份(3010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七条 ...
华兰股份(3010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 ...
华兰股份(30109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 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 ...
华兰股份(3010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