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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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收盘下跌1.25%,滚动市盈率65.94倍,总市值37.77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6-03 17:49
公司股价及估值 - 6月3日收盘价为29 9元 下跌1 25% 滚动市盈率65 94倍 总市值37 77亿元 [1] - 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50 80倍和行业中值36 71倍 在行业中排名第97位 [1] - 6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74 19万元 近5日累计净流出6616 67万元 [1] 公司主营业务及资质 - 主营业务为直接接触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覆膜胶塞和常规胶塞 [2] - 公司技术中心201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 2014年参与国家药典标准制定 [2] - 2020年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覆膜胶塞产品通过美国FDA的DMF备案 [2] - 2022年参与国家药监局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写 疫苗抗体类项目获江苏省创新项目 [2] - 2023年获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和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称号 2024年获江苏省智能制造工厂称号 [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 46亿元 同比增长15 03% 净利润1837 92万元 同比增长72 10% [3] - 销售毛利率为37 68% [3] - 公司市净率1 67倍 低于行业平均4 67倍和行业中值2 48倍 [3] 行业对比 - 行业平均总市值108 36亿元 行业中值50 19亿元 公司总市值37 77亿元低于平均水平 [3] -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 天益医疗PE为负1758 71倍 澳华内镜PE为负655 90倍 诺唯赞PE为负427 65倍 [3]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1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
华兰股份(30109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 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
华兰股份(3010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 ...
华兰股份(30109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独立核算或虽不独立核算但有经营目标、负 经济责任等实施经营行为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审计委 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 ...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本指引")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
华兰股份(301093)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2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
华兰股份(3010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资项目具 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
华兰股份(3010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1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20: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