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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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1 21:01
2023 年度 - 1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 cn E-mail:mail@gztycpa. cn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088号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翔楼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 ...
翔楼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1 21:01
4、会议召开时间: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
翔楼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20:58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 衡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
翔楼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庆雷)
2024-04-11 20:58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度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 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没有 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形,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 后进行投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对董事会上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票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发挥本人专业优势,认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本人 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 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
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1 20:58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5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8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12.0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55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
翔楼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1 20:58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 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 董 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 | 监 事 33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 ...
翔楼新材: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1 20:58
021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是一家具有证券、 期货等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
翔楼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春福)
2024-04-11 20:58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 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春福,男,研究生学历、博士。2020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翔楼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1992 年至 2016 年历任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 年至 2014 年兼任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2 年至 2014 年先后兼任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江苏 天豪律师事务所、锦天城 ...
翔楼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1 20:58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杨春福、朱建华、刘庆雷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苏州翔楼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1 日 ...
翔楼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1 20:58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 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715,091.2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01,843,140.21 元。 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 20,184,314.02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41,134,679.78 元,公司合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