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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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9:49
公司财务状况 - 2023年营业收入为770,605,018.51元,同比增长3.26%[3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17,627.85元,同比下降33.08%[3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179,907.96元,同比下降56.41%[3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39,292.68元,同比增长89.05%[30]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同比下降56.67%[30]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39元,同比下降56.67%[30]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2%,同比下降10.92个百分点[30]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2,173,883,759.70元,同比增长18.56%[30]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86,826,650.01元,同比增长1.16%[30]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7,037,719.89元[34] - 2023年营业收入为770,605,018.51元,同比增长3.26%[59] -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收入为743,469,544.63元,同比增长3.88%[59] - 运维服务收入为27,135,473.88元,同比下降11.19%[59] - 智慧民生收入为358,010,648.64元,同比增长0.69%[59] - 城市综合管理收入为144,906,629.31元,同比下降37.12%[59] - 智慧园区收入为124,811,558.72元,同比下降3.78%[59] - 华北地区收入为39,850,065.53元,同比增长12,143.70%[59] - 华东地区收入为20,227,636.01元,同比增长189.61%[59] - 华南地区收入为646,672,323.69元,同比增长4.50%[59] - 西南地区收入为61,301,542.59元,同比下降44.53%[59] - 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为577,934,401.72元,同比增长9.62%[61] -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营业成本占比98.41%,运维服务营业成本占比1.59%[6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308,548,211.44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0.04%[6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92,048,074.87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7.63%[6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0.76%,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4.88%,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5.88%,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6.63%[63] - 投资收益为4,176,475.66元,占利润总额的11.05%,主要来自银行理财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135]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794,779.98元,占利润总额的17.98%,主要由于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益增加,不具有可持续性[135] - 资产减值为-11,168,184.59元,占利润总额的-29.55%,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存货减值损失,不具有可持续性[135] - 营业外收入为8,569,782.84元,占利润总额的22.67%,主要来自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135] - 营业外支出为647,025.47元,占利润总额的1.71%,主要为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具有可持续性[135] - 货币资金从2023年初的906,812,152.91元减少至年末的432,269,521.76元,占总资产比例从49.46%降至19.88%,主要由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135] - 应收账款从2023年初的553,006,702.25元增加至年末的692,503,560.54元,占总资产比例从30.16%增至31.86%[135] - 存货从2023年初的234,696,467.44元增加至年末的305,553,276.05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2.80%增至14.06%[135] - 公司报告期投资额为175,902,442.83元,上年同期为0.00元,变动幅度为100.00%[139] - 公司购买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映日路111号凯得金融中心C1栋办公大楼,投资额为175,302,442.83元,已完成100.00%[143] -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16,765,837.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17,176,613.35元[14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336.3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现金管理[147]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中,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和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151]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104,647,399.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256,205,714.35元[150] -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15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436.3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总余额为32,900.00万元[153] -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2,339.95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0,进度为0%,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56] - 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8,063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780万元,进度为9.67%,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56] -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5,229.4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1,200万元,进度为22.95%,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56] -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通过自有场地实施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157][158]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和5月1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的议案[157][158]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和股权[160][161] - 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0元,总资产16,054,781.61元,净资产7,514,383.49元,营业收入26,844,537.81元,净利润16,094,405.81元[161] - 公司注销广州市宏景智城科技有限公司,新设上海宏景新瓴科技有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161] - 研发投入金额从43,619,771.15元增加到50,872,565.46元,增长16.63%[13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从5.84%增加到6.60%,增长0.76%[1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从505,083,789.34元增加到699,294,222.97元,增长38.45%[1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从678,946,214.47元增加到718,333,515.65元,增长5.80%[1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173,862,425.13元增加到-19,039,292.68元,增长89.05%[1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从0.00元增加到2,505,218,615.41元,增长100.00%[131]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公司负责人欧阳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许丹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65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3] -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168]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170] -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172] - 公司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所必需的房屋、设备、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其它经营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运营系统[172] - 公司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172] - 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172] - 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了2022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167] - 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2022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拟购置办公大楼等相关议案[169] - 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2022年年度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等相关议案[169]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8.95%[173]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为2023-024[174]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为2023-050,股东大会出席率为57.42%[175] - 董事马晓毅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2月28日辞去董事职务[177][179]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欧阳华期末持股39,665,808股,林山驰期末持股6,799,853股,许驰期末持股5,666,544股,庄贤才期末持股2,833,272股,杨年松期末持股1,699,963股[17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马晓毅离任董事,黄文锋、吴静、刘桂雄为现任独立董事,熊俊辉为现任监事会主席,李相国为现任职工监事,欧梅为现任监事,夏明为现任财务总监,陈志雄、吴贤飞为现任副总经理[176][177][178]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和主要工作经历:欧阳华为公司董事长,林山驰为董事兼总经理,许驰为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庄贤才为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年松为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文锋为独立董事[179][180][181] - 公司监事会主席熊俊辉自2015年9月起担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监事会主席,2020年1月起担任宏景科技总经理助理[183] - 公司监事李相国自2015年3月起担任宏景有限、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研发中心副经理、前端工程师,2015年9月起担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监事[183] - 公司监事欧梅自2019年12月起担任宏景科技监事,2020年12月起担任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83][188] - 公司财务总监夏明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宏景科技财务总监[184] - 公司副总经理陈志雄自2015年9月起担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副总经理[185] - 公司副总经理吴贤飞自2017年1月起担任广东宏景、宏景科技副总经理[187] - 公司独立董事吴静自2019年12月起担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182] - 公司独立董事刘桂雄自2019年12月起担任宏景科技独立董事[182] - 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山驰在多个分公司担任负责人[189]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驰、庄贤才、杨年松的简历未提供具体数据[18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448.63万元[193] - 董事长欧阳华税前报酬总额为45.62万元[193] - 董事、总经理林山驰税前报酬总额为44.91万元[193]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驰税前报酬总额为55.46万元[193] - 董事、副总经理庄贤才税前报酬总额为34.06万元[193] - 董事、副总经理杨年松税前报酬总额为32.26万元[193] - 独立董事黄文锋、吴静、刘桂雄每人税前报酬总额为5万元[193] - 监事会主席熊俊辉税前报酬总额为49.06万元[193] - 职工监事李相国税前报酬总额为36.95万元[193] - 财务总监夏明税前报酬总额为47.56万元[193] 公司业务与市场 - 公司属于“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下“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下“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项下“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36] -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新兴战略产业中的“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6] -
宏景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 | | 项 目 | 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元) | | |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40,473,850.32 |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宏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符合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
宏景科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有及其他关联性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9:49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用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3670022 号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室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室 尖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用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3670022号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 计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2023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华兴 审字[2024]23013670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 ...
宏景科技: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5 19:49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或下一次综合授信额度审议会议召开日两者 孰早日为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和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
宏景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划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
宏景科技: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4 月修订)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份 |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1 | | 监事会 第七章 | | 4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52 | | 第十章 | 劳动人事管理 | 53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4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 57 | | 第十三章 | 争议的解决 | 57 | | 第十四章 附则 | | 57 |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宏景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方面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信息,以及其它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要求披露的前述第二条所述内幕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 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 ...
宏景科技: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 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 ...
宏景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4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俊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撰写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报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