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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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9:18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0375.93万元[8] - 2023年度净利润13103.99万元,较2022年增长8.51%[32][39]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1.16元/股[32] - 2023年末资产总计24.8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50.65%[30][3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3.1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08.84%[30]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28657.68万元,跌价准备余额为307.82万元[1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8592.9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835.22万元[15]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2.08亿元,2022年末为7.11亿元[30]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66亿元,2022年末为2.30亿元[30] - 2023年末货币资金3.1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929.03%[30]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13.12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878.31%[30][38] 现金流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17.30万元,较2022年增长15.09%[33][41]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7亿元,较2022年大幅下降[41]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1亿元,较2022年由负转正[41] 审计事项 - 审计将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12][16] - 审计对收入确认、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实施程序后未发现异常[10][14] - 审计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减值判断恰当[18] 会计政策 -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遵循相关准则,需合并项目、抵销内部交易等[62][63] - 金融资产按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后续计量按分类采用不同方法[94][95] -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44][145]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不同类别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不同[170] - 研发支出分研究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满足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84][186]
博盈特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9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00万元,股份总数为13200万股[10][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海生认购2320万股,持股比例51.5570%[18] - 发起人前海股权投资基金认购416.664万股,持股比例9.2595%[18] - 发起人中信建投(深圳)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认购314.4855万股,持股比例6.9888%[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3][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7][138] - 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5][14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70][171][172]
博盈特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04-19 19:18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3]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披露的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管理与使用限制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7] 信息披露与审核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15] - 应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6]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0]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1] 监督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博盈特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9:18
业绩总结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8日对博盈特焊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数据相关 - 2023年初其他关联方往来资金余额330.56万元[9]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987.94万元[9]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907.75万元[9] - 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10.76万元[9] 其他 - 公司实控人过去12个月曾持有苏州海陆重工子公司8%股权并任董事[9] - 与苏州海陆重工往来为经营性往来[9]
博盈特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19:18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10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10日9:15 - 15:00为网络投票时间[2] - 2024年4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3] - 2024年5月6日9:00—12:00,13:00—17:00为登记时间[10] 投票规则 - 提案6、7.01、7.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其他为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8] - 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需单独统计披露[8] 投票方式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468,投票简称为"博盈投票"[1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 - 15:00[19] 会议联系 - 会议联系电话为0750 - 8399966,传真号码为0750 - 8399216,电子邮箱为ir@pour - in.com[11] 提案情况 - 股东大会提案包括总议案及多个非累积投票提案[22]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有7个子议案[22] 参会要求 - 股东确定参会需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参会登记表》[26] - 公司传真为0750 - 8399216[26] - 公司通讯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路8号,邮政编码529728[26]
博盈特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19 19:18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审计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等多项职责[7]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4][15] 审计重点与审查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8] - 内部审计部门以多项内部控制制度为检查评估重点[11]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1] 业绩快报与信息披露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多方面情况[15]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情况[15] 评价报告与审计结论处理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7][18][1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1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8][20] 人员管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奖惩分明[19][21]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违规,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或处罚[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正权属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解释[23]
博盈特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9:1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7月公司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157,014.00万元,净额142,741.74万元,7月14日到账[2] - 2023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962.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资金80,290.26万元,含利息和收益511.00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64,270.00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16,020.26万元存放于专项账户[2][7] 资金使用与置换 - 2023年12月22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40.90万元,25日完成置换[6] - 2023年8月相关会议通过使用1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 项目投资进度 - 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2,283.00万元,本年度投入11,956.81万元,投资进度28.28%[14] -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12,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3,288.70万元,投资进度27.41%[14]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30,717.00万元,本年度投入30,716.96万元,投资进度100.00%[14]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85,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45,962.48万元,投资进度54.07%[14] -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17,000.00万元[14] 项目调整 - 2023年12月22日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15] - 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从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6月[15] - 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2月延长至2025年4月[15] 超募资金情况 - 超募资金金额为57741.74万元,2023年使用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5270万元,剩余5626.7万元存放在超募资金专户[15] 其他 - 2023年8月14日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5]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5040.9万元[15] - 报告期内财务人员误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64.21万元,已及时退回[16]
博盈特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19:18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聘请容诚为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容诚2023年末合伙人179人,注会1395人,745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2] 审计沟通会议 - 2024年2月22日沟通2023年度审计初步预审情况[5] - 2024年4月9日沟通2023年度初步审计结果及关注事项[6] 报告审议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7]
博盈特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进军
2024-04-19 19: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6]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6]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对多项事项发表意见[5] - 2023年度独立董事未行使特别职权[8] 重要议案审议 - 2023年审议通过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9][10] - 2023年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议案[10] - 2023年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议案[11] 人事变动 - 2023年9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10]
博盈特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19 19:18
公积金提取 -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补亏后)的10%提取,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利润分配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6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现金分红比例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50%以上等[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 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4]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21] -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4] -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