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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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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请求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重大事项特别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关联事项决议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参加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5] - 关联事项特别决议需参加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通过[2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4]
思泉新材(30148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3]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5]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7]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7] 投票有效性 - 投票总数多于总表决票数或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8] 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当选,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0] - 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召开股东会[10] 相同票数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0] 实施细则 - 本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通知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2天前发出[22] - 应当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2] - 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会议通知[2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3] 职责与工作流程 - 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4]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其报告一次工作[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及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等变更[9]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公司内审部门配合[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除其职务[22] -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23]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思泉新材(30148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51489",简称为"思泉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1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14] 股东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1] 流程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发布次日申请开通并录入信息[7]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7]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8]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9] 投票规则 - 同一股东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20] 结果处理 - 委托信息公司合并计算投票,会后发送数据[22] - 公司及律师确认合规,形成并披露表决结果[22] 查询方式 - 会后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28] - 股东可在互联网系统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3] 其他要求 - 维护系统确保网络投票畅通,保管记录并报送数据[26] - 细则“以上”含本数,未尽按规定执行[27][28]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9]
思泉新材(3014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2025年6月15日后完成发行取得)[21]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项目管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5]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7]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协议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9] - 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1] 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7]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31]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9] 其他规定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9] - 募集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履行程序并公告[1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0] - 发现现金管理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公告[21]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思泉新材(30148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两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不受此限[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7] 会议组织与审议 - 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8][9]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11] 会议记录与生效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秘书办保存[12]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费用[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7]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20]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交易日内披露[16]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20]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0] 其他规定 - 权益分派致董事和高管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当年可转让数量[20]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21] - 有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23]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24]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高管责任[24]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6]
思泉新材(3014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履职异常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29] 决策审议流程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2日提供资料信息[3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3] 风险降低措施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3]
思泉新材(30148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梓荣
2025-07-04 16: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梓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5] - 自身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限制[6][7] - 最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无刑事处罚等[7][9]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不超三家,任期不超六年[10] 声明签署 - 提名人声明于2025年7月3日签署[12]
思泉新材(30148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海波
2025-07-04 16:45
候选人持股及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非直接或间接持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非前十自然人股东[4]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任职,不在前五股东任职[4]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4] 候选人合规要求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声明中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情形[5]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候选人任职数量及时间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6] 候选人能力及资格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履职经验[3] - 若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4] 候选人服务限制 - 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提供财务等服务的人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