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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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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7:5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2]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公司应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2] 职责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4][15] 特殊情况处理 - 聘任期内特定情况公司有权终止业务约定[16] - 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双方执业质量并形成意见[17]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时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1]
绿联科技(3016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
绿联科技(30160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4] 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4]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规使用信息依法追责[5]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
绿联科技(3016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7: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等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并签字确认[27] 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2]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信息畅通,提供资源和意见[32]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董事会会议提前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7: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 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六)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 ...
绿联科技(3016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2]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资金管理与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7] - 对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15]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其他规定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1] - 制度修改需股东会批准[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 公司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4]
绿联科技(301606)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业务范围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2] 交易规则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交割日期需匹配[4][5]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以自身名义设账户,按审批额度交易[6] 管理机制 - 财务、内审、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司其职[7]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8] 操作流程 - 财务制订计划,审批后实施,董事长签协议[10] - 财务登记跟踪,内审审查报告[10][12] 风险处理 - 业务重大风险时,财务分析提方案,董事长决策[15][16] - 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需披露[18]
绿联科技(301606)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17:25
| 编制单位: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年期初 | 2025年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 | 2025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偿 | 2025年半年度期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 额 | 金额(不含利 | 占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末占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绿联科技(3016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8 17:25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490.980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 张清森认购股份134,165,750股,持股比例53.6663%[4] - 陈俊灵认购股份51,445,250股,持股比例20.5781%[4] - 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8,000,000股,持股比例15.2000%[4] - 珠海高瓴锡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3,889,000股,持股比例5.5556%[4] - 深圳市绿联和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2,500,000股,持股比例5.0000%[5]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将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决策权限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3]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3] 担保规定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4]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52] - 公司存在四种情形之一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52]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分红回报规划[52][53] 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为“股东会”[6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65] - 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65]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65]
绿联科技(301606)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8-28 17:2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国际贸易业务采用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升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 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1.9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二)交易方式 1.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